证券代码:002173证券简称:和仁科技公示序号:2023-006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此次起诉的相关情况
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康瀚项目投资”)做为齐齐哈尔市精东医院门诊有限公司(下称“精东医院门诊”)的业绩承诺人,目前为止并没有执行业绩补偿责任。因而,康瀚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权在锁住期满,持续保持限购情况。上海市瑞鑫融资租赁业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上海市瑞鑫”)于2022年12月29日根据司法部门过户的方法,获得缘由康瀚项目投资所持有的37,457,436股处在限购状态下的公司股权(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1月4日公布的有关公示)。2023年2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开具的《民事起诉状》及举证通知书等,上海市瑞鑫以企业未办有关股份的解除限售办理手续为案由起诉公司及董事。
二、相关此次起诉的相关情况
(一)起诉多方被告方
上诉人:上海市瑞鑫融资租赁业务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一:和仁科技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二:陈海军
被告人三:游往东
被告人四:阮光寅
被告人五:何飞勇
被告人六:何永吉
被告人七:华晔宇
被告人八:陈珞珈
被告人九:余景选
被告人十:姚航平
(二)诉请
1、要求依规栽定各被告人终止对上诉人股东权益的损害,马上为上诉人持有的所有“和仁科技”(证券代码:002173)总共37,457,436股增发股票申请办理解除限售办理手续,暂计总金额rmb253,849,043.77元;
2、要求依规栽定各被告人一同及连同地赔付因诉讼时效解除限售给上诉人带来的损失(以抵账额度rmb253,849,043.77元为基准,依照同时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测算,自理应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之时(即2023年1月16日)测算至具体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损害;
3、要求依规栽定各被告人一同及连同地担负此案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等全部费用,目前已经付款律师代理费为人民币800,000元。
(三)事实和理由
《民事起诉状》阐述的相关介绍如下所示:
2022年12月14日,因司法部门拍卖流拍,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黑02执233号、(2019)黑02执234号、(2019)黑02执236号执行裁定书,判决将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康瀚项目投资”)所持有的和仁科技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和仁科技”)总计37,457,436股股票(“所涉个股”)抵账归上诉人全部,所涉个股已经在2022年12月29日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了有关股份过户手续,上诉人已正式成为和仁科技股东。
所涉个股为和仁科技向康瀚项目投资公开增发的增发股票个股。依据和仁科技公布的公示,2015年6月,和仁科技与康瀚项目投资、杭州市岚创项目投资合作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新区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赋敦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齐齐哈尔市建恒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等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承诺和仁科技向以上行为主体非公开发行,以选购其持有的精东医院100%股份,在其中,和仁科技最后向康瀚项目投资发行股份值为46,080,473股。康瀚项目投资做出承诺36月锁定期,在且仅仅在存有赢利赔偿但未执行情况时,康瀚项目投资持有股权才再次锁住。以上个股于2016年2月15日发售,康瀚项目投资持有所涉股票上的限购服务承诺于2019年2月15日到期届满,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
根据国家解除限售标准,上市企业以及股东会承担向交易中心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示达到标准规定文件、相互配合申请办理股票解除限售的责任义务,上诉人变成公司股东后,多次与和仁科技以及相关部门沟通申请办理消除所涉个股限购事宜。2022年1月4日,上诉人再度以正式的书面形式函告的形式,规定和仁科技申请办理所涉个股的公开,并发送邮件确定。但和仁科技以及股东会回绝依法处理公开办理手续,已严重影响了原告方合理合法股东权益。
和仁科技以及股东会依规承担立即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个股相关手续责任。现和仁科技以及股东会不予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个人行为,未完全履行其分别需承担的法律义务,一同损害了上诉人包含处罚、盈利所涉个股等在内的股东权益,给上诉人导致了重大经济损失,依规需承担停止侵害、纠正违法个人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原告方全部维权成本等法律依据。
三、公司是否有别的并未公布的诉讼仲裁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应公布而并未公布的别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四、以上案子对企业的危害
1、上海市瑞鑫持有企业限售股份,系以司法部门产权过户方法于2022年12月29日从康瀚项目投资处获得。人民法院对其康瀚项目投资持有有关股权进行处置的过程当中,已经在2022年10月28日在《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中便有关股份的限购情况展开了明确。与此同时,企业亦于2022年11月8号在《关于康瀚投资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中便康瀚项目投资持有股权被产权过户后将面临没法发售商品流通展开了风险防范。
2、在企业没有得到业绩补偿履约保证的情形下,为了维护上市企业及公司股东权益,企业将委托律师积极主动诉讼,密切关注该案件的后续工作进展,并按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簿文档
《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和仁科技管理方法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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