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7证券简称:海泰新光公示序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发售流通均是战略配售增发股票,限售股份数量为1,089,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我们公司确定,发售商品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所有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总数。
●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2月27日。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种类
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开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90号),允许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商标注册申请。企业初次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21,780,000股,并且于2021年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发售。发售结束后企业总市值为86,980,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69,247,008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6126%,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17,732,992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3874%。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增发股票,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君安证裕集团有限公司投股获配股权,限售期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涉及到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为1名,相匹配限售股份数量为1,089,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1.2520%,现限售期将要期满,将在2023年2月27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二、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归属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展战略配售股份,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股票产生至本公示公布日,企业未出现因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造成总股本总数变动的状况。
三、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此次申请办理发售商品流通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所做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国泰君安证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承诺此次投股获配个股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此次公开发行个股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算起。
除了上述服务承诺外,国泰君安证裕集团有限公司无任何有关发售商品流通的特殊服务承诺。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此次消除股权限购股东认真履行对应的承诺事项,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未完全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现象。
四、中介服务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截止到本审查建议出示之日,公司本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股权持有者严格执行了该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转板时做出的股权锁定承诺;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相关事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企业对此次一部分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的信息披露真正、精确、详细。承销商对公司本次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五、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为1,089,000股
此次发售商品流通的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089,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我们公司确定,发售商品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所有发展战略配售股份总数。
(二)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2月27日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六、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市海泰新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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