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购买华夏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23年3月7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000万元向华夏银行福州金融街支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如下:
公司与华夏银行福州金融街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9,000万元(含本次)。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中心和审计监察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通过适度的低风险保本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大额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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