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4证券简称:大商股份公示序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8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总公司十一楼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会集结,公司董事长吕伟顺组织,以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上海市重科(大连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并进行印证。大会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8人,参加3人,董事桂冰、鞠静、赵锡金、谢彦君、褚霞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刘超列席会议;一部分管理层列席。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市重科(大连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周宇、刘丰剑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大商股份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人员资格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件名称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2、经印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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