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证券简称:可立克公示序号:2023-016
自然人股东盛妍项目投资、可立克高新科技、鑫联鑫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此次股权变动归属于公司股东股权降低,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3、此次股权变动后,盛妍项目投资、可立克高新科技、鑫联鑫总计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是60.39%,总计降低5.14%。
一、此次股权变动的相关情况
深圳市可立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近日接到大股东南昌盛妍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盛妍项目投资”)、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可立克科技公司(下称“可立克高新科技”)、南昌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鑫联鑫”)开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如下:
二、此次股权变动的重要状况
(一)此次股权变动关键状况
此次股权变动前,盛妍项目投资、可立克高新科技、鑫联鑫总计拥有上市公司股份307,162,194股,占那时候上市企业总股本的65.53%。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296,145,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9%,占股比例变化-5.14%,在其中鑫联鑫不会再拥有上市公司股份。自此次股权变动前至此次股权变动报告签定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发售股权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1、2020年11月23日,上市企业向高管人员、中级职称管理者和骨干员工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在深圳交易所发售,总市值提升,盛妍投入的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0.56%至31.76%,可立克科技技术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0.53%至30.33%,鑫联鑫的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0.04%至2.31%,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1.13%至64.40%。
2、2021年6月3日-2022年7月18日,上市企业3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总市值降低,盛妍投入的占股比例处于被动提升0.01%至31.78%,可立克科技技术占股比例处于被动提升0.01%至30.34%,鑫联鑫的占股比例处于被动提升0.00%至2.31%,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占股比例处于被动提升0.03%至64.43%。
3、2022年8月16日-2023年2月13日,鑫联鑫因本身融资需求高管增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股比例降低1.99%至0.32%,盛妍项目投资、可立克高新科技占股比例不会改变,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占股比例降低1.99%至62.45%。
4、2023年2月14日,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在深圳交易所发售,总市值提升,盛妍投入的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0.88%至30.90%,可立克科技技术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0.84%至29.50%,鑫联鑫的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0.01%至0.32%,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1.74%至60.71%。
5、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16日,鑫联鑫因本身融资需求再次高管增持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股比例降低0.32%至0.00%,高管增持后鑫联鑫不会再拥有上市公司股份,盛妍项目投资、可立克高新科技占股比例不会改变,信息披露义务人总计占股比例处于被动稀释液0.32%至60.3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此次股权变动前占股比例依据2020年9月17日上市企业总市值468,734,227股为基础测算;此次股权变动后占股比例依据2023年2月14日上市企业总市值490,369,413股为基础测算。
三、其他相关表明
1、截止到公示公布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预披露公示公布的减持计划,与预披露的高管增持意愿、服务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及持续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3、此次股权变动未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所规定的状况,亦没有违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做出的有关约定的状况。
4、此次股权变动后,鑫联鑫不会再持有公司股份。
5、此次股权变动详细情况详细同日发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簿文件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开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可立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2证券简称:可立克公示序号:2023-015
深圳市可立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行的通知
自然人股东南昌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深圳市可立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8月2日公布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83),自然人股东南昌鑫联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鑫联鑫”)方案自高管增持预告片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以大宗交易方式总共高管增持不得超过11,016,217股的公司股权,即高管增持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31%。
公司收到鑫联鑫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2月16日期内,根据大宗交易规则和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1,016,217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2.25%。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实际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现象
二、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1、之上数据信息如存有尾差,系因四舍五入造成。
2、股权由来:此次减持股份由来为发布前股权。
3、企业2022年公开增发A股个股,新增加股权13,646,186股于2023年2月14日发售,鑫联鑫占股比例从而处于被动稀释液,现阶段总股本即属于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后的总市值490,369,413股。
三、别的表明
1、此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预披露,未违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此次减持股份事宜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预披露,此次高管增持工作进展与此前已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
3、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运营造成影响。
4、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此次减持计划已执行结束,此次高管增持后,公司股东不会再持有公司股份。
四、备查簿文档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可立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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