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5证券简称:大豪科技公示序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3月7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朝阳区酒仙桥大道1号企业四层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会议由股东会集结、老总郑建军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采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大会召集召开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8人;独董杜军平女性因个人身体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王晓军老先生出席此次会议;一部分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4、此次独董侯选人胡可老先生出席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累积投票提案决议状况
1、有关补充独董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1、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提案1;
2、提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经决议得到利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公司
侓师:陈华、逄杨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北京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资质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8日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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