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琪
2月17日,中央人民银行网站更新信息,为加强进行国内与香港利率互换销售市场数据共享协作业务,维护海内外投资人合法权利,维护保养利率互换市场监管,中央人民银行制定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4日。
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办法》共二十三条。从关键内容来看,包含六个方面:一是“交换通”定义和投资范围。确立“朝北交换通”前期可交易标的为利率互换商品,价格、买卖及清算货币为人民币。
二是海内外投资人准入条件规定。“朝北交换通”境外投资者必须符合中央人民银行规定并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进入市场办理备案,地区投资人应签定交换通告价商协议书。
三是有关基础设施建设买卖结算分配。海内外电子交易平台和清算机构一同向海内外投资者提供买卖结算服务项目。海内外清算机构建立特殊风险提前准备资源与相对应毁约处理分配操纵外溢风险性。
四是直接责任人责任和职责。海内外投资人和有关金融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应执行买卖汇报责任,有报告义务机构应做跨境支付收入支出信息内容申报和国际收支统计申请,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应执行买卖、结算检测职责。
五是贴现管理方法分配。应用外汇交易参加“朝北交换通”买卖结算的境外投资者,可以从一家香港结算行设立rmb资金帐户,用以申请办理资产贴现和清算业务。有关资产换取列入rmb购售业务流程管理。
六是管控制度和行政处分。中央人民银行依法对“朝北交换通”开展监管,并和有关监督机构创建管控协作分配,预防违规违纪主题活动,保护股民合法权利。对违法违规、本办法和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所规定的,中央人民银行会与国家外汇管理单位依规采用监管举措或给予行政处分。
近些年,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扩大开放水平不断加深,境外投资者对人民币利率风险管理要求不断增加。为进一步便捷境外投资者参加地区rmb利率互换销售市场,中央人民银行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交易事务管理监察委、香港金管局,深入分析根据两个地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适用跨境电商衍生品交易结算等诸多问题,并且于2022年7月4日公布协同公示,公布“交换通”启动实施。以后,中央人民银行大力开展市场调查,并科学研究制定了《办法》,对“交换通”相关体制计划和监管政策做出原则问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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