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证券简称:*ST同洲公示序号:20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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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近日接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下达的《关于不予核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证监批准[2023]227号)。
2023年1月9日,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售审批联合会(下称“发审委”)举办2023年第5次工作报告,依规对企业的非公开发行申请办理进行审查。发审委大会以投票方式对企业的非公开发行申请办理展开了决议,允许投票数没有达到3票,申请办理没获根据。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63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34号)等相关规定,依规对企业的非公开发行申请办理做出不予以批准的确定。
企业如再度申请发行证劵,可以从确定做出之日起6个月之后,向证监会递交申请文档。
特此公告。
深圳同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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