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02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 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 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 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7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营业收入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鼎科技”)为台湾地区上市公司,臻鼎科技需按照台湾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披露每月营业收入数据。为使A股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本公司亦同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本公司营业收入。
本简报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最终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3年2月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1,315万元,较去年同期的合并营业收入增加2.67%。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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