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做为通用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通用电梯”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创业板上市的承销商,于2023年2月7日对2022年多度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报告如下: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曾冠
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通用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学习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交易所:
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兴证券”或“承销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通用电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通用电梯”或“企业”)展开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学习培训,报告如下:
一、此次持续督导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
(一)承销商: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覃新林、曾冠
(三)培训时长:2023年2月7日
(四)学习培训地址:通用电梯会议厅
(五)培训对象: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等
(六)培训计划:
1、融合上市企业典型性违反规定实例,解读了上市企业在短线炒股、关键期交易等多个方面比较常见的违规操作,催促公司及董监高进一步了解上市企业持续督导及股权交易等多个方面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高规范运作观念。
2、融合近期公布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阐述了财务舞弊的操作流程、惩罚情况和刑法修正案九(十一)对财务舞弊个人行为处罚状况,促进公司及董监高掌握财务舞弊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提高以上人员的规范运作观念。
二、上市公司相互配合状况
承销商此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内容操作过程中,企业积极主动予以配合,确保了业务培训的有序开展,达到显著成绩。
三、此次持续督导学习培训的观点
承销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要求,对通用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展开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学习培训。
东兴证券觉得:通过本次培训,推动公司及多方行为主体进一步了解股权交易有关规定及财务舞弊所带来的严重危害,确立公司及以上工作人员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升了规范运作观念。
保荐代表人:
覃新林曾冠
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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