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顺通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顺通海”、“外国投资者”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办理经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联合会表决通过,并已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2]2675号)。
本次发行选用在网上按股票市值认购向拥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立即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的形式进行,没有进行网下询价和配股。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共同商定本次发行总数1,150.0000亿港元,发行价为95.00元/股。在其中,网上发行1,150.000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总数的100%。本次发行股权均为新股上市,不出让老股。本次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锁定安排。
依据《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3月6日(T+1日)早上在深圳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核心311室主持了南京市顺通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且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申请摇签典礼。摇号申请典礼依照公布、公平公正、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机关所代表的监督下开展并公正。现就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参加此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投资人所持有的认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同样的,乃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一共有23,000个,每一个中签号码只有申购500股南京市顺通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A股个股。
在网上投资人打新股摇号中签后,应当依据2023年3月7日(T+2日)公示的《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执行交款责任,在网上投资人交款时,必须遵守投资人所属证劵公司有关规定。2023年3月7日(T+2日)日终新股的投资人应确保其资金帐户有足量的新股认购资产,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由投资人自己承担。新股投资人放弃认购的股权由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承销。
在出现在网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后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之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隔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
本公告一经发刊,即视作向已参加网上摇号并新股的线上投资人送到获配缴款通知。
外国投资者:南京市顺通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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