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2354股票简称:天娱传媒数科序号:202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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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娱传媒数字科技(大连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天神互动科技公司(下称“天神互动”)于近日接到我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联合会(下称“仲裁委”)有关深圳一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一花科技”)业绩补偿异议诉讼案的《裁决书》。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早期有关诉讼事项信息内容
以上一花科技异议诉讼案相关信息详细企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详细如下:
二、相关诉讼事项工作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仲裁委有关一花科技业绩补偿异议诉讼案的《裁决书》,裁定内容如下:
1、第一被上诉人张伟文向申请者天神互动付款销售业绩赔偿款rmb26,791,290.73元。
2、第二被上诉人印宏向申请者天神互动付款销售业绩赔偿款rmb7,655,715.28元。
3、第三被上诉人刘军向申请者天神互动付款销售业绩赔偿款rmb2,680,614.18元。
4、驳回申请人天神互动别的仲裁请求和以上三名被上诉人诉讼反请求。
5、此案本要求仲裁费rmb891,421元,由申请者天神互动担负40%,即rmb356,568.40元,以上三名被上诉人担负60%,即rmb534,852.60元。
6、此案反请求仲裁费为人民币1,128,755元,由申请者天神互动担负40%,即rmb451,502元,以上三名被上诉人担负60%,即rmb677,253元。
由于此案本要求仲裁费已经与申请者天神互动交纳的等额本息诉讼预付金相抵充,此案反请求仲裁费已经与以上三名被上诉人交纳的等额本息诉讼预付金相抵充,因为以上三名被上诉人要承担rmb534,852.60块的本要求仲裁费,与申请者天神互动需承担的反请求仲裁费rmb451,502元抵充后,以上三名被上诉人需向申请者天神互动付款rmb83,350.60元以赔偿天神互动代其垫款的仲裁费用。
上述情况应交账款,应当裁定做出后20日内付款结束。
本裁定为终局裁决,自做出之日起起效。
三、别的起诉、诉讼进度事宜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集团公司不会有别的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四、此次仲裁结果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等危害
一花科技涉及到以上三名被上诉人业绩补偿已经在之前年度确定4.49亿人民币盈利,此次《裁决书》三名被上诉人总共需再付款销售业绩赔偿款37,127,620.19元,并支付垫款仲裁费用83,350.60元,以上账款对企业今天及过后盈利的危害以最后执行结果为标准。
五、备查簿文档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特此公告。
天娱传媒数字科技(大连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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