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5证券简称:思林杰公示序号: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为13,293,740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19.94%,限售期为自广州市思林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12个月。
●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03月14日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种类
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开具的《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30号),允许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商标注册申请。企业初次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16,670,000股,并且于2022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发售。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前总市值为5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后总市值为66,670,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51,355,3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3%,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为15,314,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7%。企业初次开发设计行网下配售的688,595股增发股票已经在2022年9月14日发售商品流通。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增发股票,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为8名,限售期为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这部分增发股票公司股东相对应的股权数量为13,293,740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19.94%,现限售期将要期满,将在2023年03月14日起发售商品流通。企业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个股持续二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股价,公司股东王跃持有公司限售期为12个月的股份的锁住时限全自动增加六个月,因而未能此次申请办理发售商品流通,实际详细公司在2022年4月13日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08)。
二、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自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形成后,企业已因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导致总股本总数转变。
三、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公司股东珠海横琴启创天瑞创投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深圳鸿泰源一号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广东省红土地创投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红土地天科创投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成功服务承诺:
“①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都不规定或建议由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②本公司/人把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企业上市的证交所交易规则中有关股东持股及股权变化(包含高管增持)的相关规定,标准诚实守信执行公司股东的责任义务。
③在公司/人持仓期内,若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及监管机构的需求产生变化,则本公司想要全自动可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及监管机构的需求。
④本公司/人允许担负因违反以上服务承诺而引起的法律依据。”
公司股东深圳慧悦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深圳自主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红土地君晟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开具的服务承诺:
“①就本公司自外国投资者递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十二个月内根据增资扩股或公司股权转让所取得的公司股权(下称“新增加股权”),始行公司获得该等新增加股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出售或是授权委托他管理方法该等新增加股权,都不规定或建议由投资者复购该等新增加股权。
②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都不规定或建议由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③本公司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企业上市的证交所交易规则中有关股东持股及股权变化(包含高管增持)的相关规定,标准诚实守信执行公司股东的责任义务。
④在公司持仓期内,若股权锁住和高管增持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及监管机构的需求产生变化,则本公司想要全自动可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政策及监管机构的需求。
⑤本公司允许担负因违反以上服务承诺而引起的法律依据。”
公司股东珠海横琴启创天瑞创投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深圳鸿泰源一号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深圳自主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红土地天科创投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红土地创投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红土地君晟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相关持仓及高管增持意愿的服务承诺:
“①减持股份的前提条件
自己/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书及本人/本公司开具的服务承诺标明的各类锁住时限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要求及监管政策,在锁住期限内不高管增持持有公司的股权。
②减持股份的形式
锁住期届满后,自己/本公司拟通过包含但是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等形式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
③减持股份的价钱
自己/本公司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价钱(如果因分红派息、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因素开展除权除息、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开展适当调整)依据当年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并必须符合最新法律法规及证交所标准规定。
④减持股份的总数
自己/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证交所标准,融合金融市场状况、企业股市行情及公开数据、本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等状况,自主决策、适时开展高管增持。
⑤减持股份期限
自己/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确定时限(包含延期的锁定期)期满后,若自己/本公司拟减持企业股票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证交所管控标准等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清晰地执行必须的信息披露义务。
⑥自己/本公司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标准明确持仓锁住时限;以上法规和政策要求将来发生变化,自己/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发生变化时的需求明确股份锁定期限。
⑦自己/本公司将忠诚执行以上服务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自己/本公司未完全履行承诺事项给外国投资者或者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失的,自己/本公司将为外国投资者或者其它投资人依规承担连带责任。”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请办理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公司股东均认真履行对应的承诺事项,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未完全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现象。
四、中介服务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民生工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觉得: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总数、发售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相关制度和公司股东服务承诺;截止到本审查建议出示之日,公司和此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正、精确、详细。承销商对思林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五、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为13,293,740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19.94%,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售之日起12个月。
(二)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03月14日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六、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思林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2年03月06日
证券代码:688115证券简称:思林杰公示序号:2023-004
广州市思林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关根据
高新企业再次评定的自愿性公布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近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及国税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广东2022年高新科技企业名录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思林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思林杰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得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证书号分别是GR202244002352和GR202244000924,颁证日期是2022年12月19日,有效期限三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此次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企业有效期满所进行的再次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自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有关高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税款。该事项不受影响公司目前可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市思林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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