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证券简称:海目星公示序号:2023-007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董监高持仓的相关情况
海目星激光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目星”或“企业”)公司股东、
副董聂水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3,196,575股,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7,715,897股,立即持仓和间接持股总计10,912,472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5.4095%;董事、副总张松岭持有公司股份890,264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4413%;董事、财务主管高菁持有公司股份196,5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0974%;公司副总经理周宇超持有公司股份810,143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4016%;公司副总经理李营持有公司股份169,85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0842%。
以上股权,在其中副董聂水斌所持有的45,0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执行董事、
副总张松岭所持有的45,0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执行董事、财务主管高菁所持有的45,0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副总周宇超所持有的30,0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副总李营所持有的9,000股为股权激励计划获得,其他均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权,且已经在2021年9月9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状况
2023年1月14日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3-002)。聂水斌、张松岭、高菁、周宇超、李营方案根据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聂水斌拟减持总数不得超过799,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不得超过0.3962%;张松岭拟减持总数不得超过222,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不得超过0.1103%;高菁拟减持总数不得超过49,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不得超过0.0244%;周宇超拟减持总数不得超过202,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不得超过0.1004%;李营拟减持总数不得超过42,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不得超过0.0210%。
前不久,公司收到聂水斌、张松岭、高菁、周宇超《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止到本报告公布日,聂水斌根据集中竞价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799,093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3961%;张松岭根据集中竞价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222,516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1103%;高菁根据集中竞价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49,075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0243%;周宇超根据集中竞价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202,535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1004%。以上工作人员此次减持计划执行结束。公司收到李营《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告知函》,截止到本报告公布日,李营根据集中竞价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0.0000%。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公布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减持计划执行结束
(二)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行高管增持□未执行√已实施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没有达到√已经达到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是□否
聂水斌、张松岭、高菁、周宇超此次减持计划执行结束。公司收到李营《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告知函》,李营结合自身实际融资需求状况,确定提前结束此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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