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2证券简称:东望时期公示序号:临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人民法院已受理,并未开庭审判
●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被告人
●涉案人员金额:8,000万余元(没有贷款利息、合同违约金,别的合同规定需收取的账款、诉讼费等)
●对企业的危害及后续分配:1、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厦建设”)的大股东广厦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广厦控股”)以及控股股东都已向浙江东望时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望时期、企业、上市企业”)书面承诺,如东望时期因贷款担保难题担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所产生的损益表对其担负。2、企业将会担负财产划款等其它连带担保责任,最后危害额度以到时候具体担负连带担保责任金额为标准(若有)。3、公司将继续高度关注有关案子工作进展、广厦控股的qflp进展以及相关约定的执行状况,若上述情况事宜大跳水,企业一方面将综合性侓师、会计建议对总量贷款担保记提预计负债,这将对企业有关当年度的收益造成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时根据实行反担保措施等形式维护保养上市企业权益。
一、诉讼案件基本概况
企业于近期接到《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裁判文书,现就具体内容予以公告。
(一)起诉基本概况
立案时间:2022年12月12日
起诉机构性质:太原市小店区法院
一审开庭时长:2023年3月27日
上诉人:晋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太原平阳路分行(下称“晋商银行”)
被告人: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子公司(下称“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广厦建设、广厦控股、东望时期、楼忠福、王益芳、楼明、卢英英
案号:(2022)晋0105民初16833号
(二)诉讼案件客观事实、请求的内容包括原因
1、此次起诉的相关情况
2020年12月27日,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与晋商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晋商银行向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放贷总共8,000万余元,协议约定贷款年限为2020年12月27日起止2021年12月7日止。同一天,晋商银行与东望时期签订了有关《保证合同》,承诺东望时期为《借款合同》项下总共8,000万余元的债务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以上签定保证合同实际情况详细公司在2020年12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0-071)。广厦建设逾期不及时归还晋商银行相对应借款实际情况详细公司在2021年10月29日、1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1-084;临2021-102)。
同一天,晋商银行与广厦控股签定有关《保证合同》,承诺广厦控股为《借款合同》项下总共8,000万余元的债务给予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担保;晋商银行与楼忠福、王益芳、楼明及卢英英签定有关《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自2020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与晋商银行申请办理合同约定的各种业务流程所产生的负债给予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贷款担保,担保债权最大账户余额为9,000万余元。
晋商银行依照《借款合同》承诺,分别于2020年12月29日、12月30日、12月31日分四次向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颁发了借款总共8,000万余元。放贷后,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仅计提利息总共2,071,760元,因为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至今未立即偿还以上账款,晋商银行向太原市小店区法院提出诉讼。
2、原告方诉请
依据《民事起诉状》,晋商银行提出如下诉请:
(1)栽定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马上偿还晋商银行借款本金79,999,999.91元及利息2,606,230元,利滚利414,193.94元,逾期利息5,665,932.98元,总共88,686,356.83元,自2022年9月7之日起再次测算逾期利息及利滚利至结清利息之日止。
(2)栽定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担负律师费用50,000元。
(3)栽定广厦建设、广厦控股、东望时期、楼忠福、王益芳、楼明、卢英英对以上第一、第二项诉请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4)栽定各被告人担负此案诉讼费用、保全费、公示费等费用。
3、别的有关信息
山西太原市小店区法院依据晋商银行申请对于该案子被告的有关资产开展被查封或扣留,详细如下:冻洁被上诉人广厦建设山西省子公司、广厦建设、广厦控股、东望时期、楼忠福、王益芳、楼明、卢英英名下存款88,686,356.83元或被查封、扣留相对应使用价值的资产。
二、此次担保的决议状况
2020年6月24日,企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项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受权企业为广厦建设给予新增加担保额度25,000万余元。在相关对外担保新增加受权信用额度范围之内,公司在2020年12月与晋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广厦建设给予总共8,000万元保证担保。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0年6月13日、6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2020-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临2020-039;临2020-043)。
三、广厦建设的相关情况
(一)基本概况
注册资金:10亿人民币;法人代表:杜忠潭;居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望江北路24号二楼;成立年限:1994年11月08日;业务范围:房子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一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一级,园林古建筑工程项目一级的专业承包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等。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一年又一期关键财务报表
企业:万余元
(三)与我们公司关联性
广厦建设为公司发展第二大股东广厦控股之一致行动人,依据《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为公司发展关联法人。
四、别的并未公布的诉讼仲裁事宜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不会有应公布但未公布的别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五、对企业的危害及后续分配
1、广厦建设的大股东广厦控股以及控股股东都已向领导书面承诺,如东望时期因贷款担保难题担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所产生的损益表对其担负。
2、企业将会担负财产划款等其它连带担保责任,最后危害额度以到时候具体担负连带担保责任金额为标准(若有)。
3、公司将继续高度关注有关案子工作进展、广厦控股的qflp进展以及相关约定的执行状况,若上述情况事宜大跳水,企业一方面将综合性侓师、会计建议对总量贷款担保记提预计负债,这将对企业有关当年度的收益造成影响;另一方面也将及时根据实行反担保措施等形式维护保养上市企业权益。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广厦控股以及关联关系的贷款担保总金额大约为9.34亿人民币,以上贷款担保贷款逾期及诉讼负债相对应的担保额度为8.72亿人民币,各自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27.97%、26.10%,以上信息均是依据目前材料估计的杠杆比率,并不代表最终决定额度。
以上事宜尚未对企业生产运营造成影响。企业将依据工作进展立即执行对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址。烦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企业在规定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望时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17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