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7证券简称:春光科技公示序号:2023-008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金华市凯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凯弘项目投资”)拥有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春光科技”或“企业”)无限售流通股6,45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
以上股权均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权以及企业执行2019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状况
2023年2月16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凯弘项目投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凯弘项目投资已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6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此次减持计划高管增持总数已超限制,此次减持计划执行结束。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存有一致行动人:
注:(1)浙江省春色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春色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陈正明老先生拥有春色控投100%股份;陈正明、张春霞、李伟、陈弘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各自立即持有公司6.13%、1.53%、4.59%、3.06%股份。陈凯先生根据凯弘项目投资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2,641,94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1.93%,并且是凯弘项目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凯先生根据金华市毅宁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毅宁项目投资”)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310,660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0.23%,并且是毅宁项目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司本着谨慎的基本原则,将凯弘项目投资、毅宁项目投资视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并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同用高管增持信用额度,即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的,在任何持续90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何持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能超过股权总量的2%。
(2)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毅宁项目投资上市后未减持股份。
(3)合计数和各清单数累加之与在末尾数上若有差别,系之上百分数结论四舍五入而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一)公司股东因以下事项公布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减持计划执行结束
(二)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行高管增持□未执行√已实施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没有达到√已经达到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金华市春色橡塑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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