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证券简称:领益智造公示序号:2023-025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起诉的相关情况
2019年4月9日,东莞领益智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领益智造”或“企业”)就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起了民事案件,企业要求法院判决书被告人汪南东则在保证范围内担负连带保证责任,马上还款订金本钱及担负贷款利息等各项费用。与此同时,企业向法院申请依规采用诉讼保全对策,对被告人汪南东所持有的领益智造个股给予冻洁或轮候冻结。经地域管辖调整该案件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所管。2020年9月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民事判决书》,裁定汪南东在判决产生法律认可生效日十日内向领导还款订金及利息并支付律师代理费及法院强制执行保险费用。后因为不服判决,汪南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4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因汪南东未能规定期限内预缴二审诉讼费用,判决确保合同诉讼按汪南东全自动撤回上诉解决,该判决为终审裁定。
有关起诉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在2019年4月13日、2019年5月31日、2020年3月12日、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4日、2021年4月3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中公布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19-025)、《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19-064)、《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0-026)、《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0-092)、《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0-100)、《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0-111)、《关于公司诉汪南东担保案件终审裁定结果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57)。
二、起诉的实行工作进展
2023年3月3日,公司收到东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分配第六笔实行账款118,317,971.32元。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累计取回实行账款372,682,118.07元。
三、别的起诉、诉讼事宜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我们公司没有别的应予以公布而并未公布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
四、别的表明
企业早期已充分考虑相关情况,依照政府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此次起诉涉及到的应收账款一部分记提了对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以上账款取回后,企业将转到一部分早期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估可提升企业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约11,300万余元,实际危害以会计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结论为标准。该诉讼案件现阶段还是处于执行阶段,对公司盈利产生的影响临时无法准确可能。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竭尽全力讨要,依规维护保养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企业将依据后面案子的实施情况,依照最新法律法规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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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簿文档
实行违纪款的银行收款对账单。
特此公告。
东莞领益智造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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