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醒
福建省华泰发展趋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泰发展趋势”、“外国投资者”或“企业”)依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44号〕)(下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7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下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下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下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18〕40号)(下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指数发〔2018〕41号)(下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IPO网下询价认购)(下称“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开展,请投资人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具体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烦请投资人密切关注本次发行步骤、在网上网下申购及交款、弃购股权管理等层面,具体内容如下:
1、此次网下发行认购日与网上摇号日同是2023年2月24日(T日)。在其中,网下申购期为9:30-15:00,网上摇号期为9:30-11:30,13:00-15:00。投资人在2023年2月24日(T日)进行线上和网下申购时不用缴纳认购资产。
2、初步询价完成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依据去除失效价格后询价采购结论,对每一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依照认购价钱从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方面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从小到大、同一认购价钱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日期(以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标注的申报日期及申请序号为标准)由后至前、同一认购价钱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日期按上海交易所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发售包销业务流程)(下称“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一键生成的配售对象次序从后面到前顺序排序的顺序排序,去除拟认购总产量中价格最大一部分的总数,去除的拟申购量不少于网下投资者拟认购总数的10%。当最大申报价格与确立的发行价相同的情况下,对于该价钱里的申请可不会再去除,去除占比可低过10%。去除一部分不得参加网下申购。
当外国投资者和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询价采购结论确立的发行价相对应的股票市盈率高过同业竞争上市企业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网上摇号前三周内接连公布经营风险尤其公示,每周至少公布一次,后续发行日程安排可能延期三周,计划方案将再行公示。
3、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能交由证劵公司代其完成股票申购。
4、配售对象必须遵守行业管理规定,申购金额不能超过对应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依据《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下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3年2月2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决定的发行价与获配总数,按时全额交纳新股认购资产。
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3年2月28日(T+2日)日终得全额的新股认购资产,投资人账款划付需遵循投资人所属券商的有关规定。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的股权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承销。
6、在出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时,发行新股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中断此次新股上市,并针对中断发售的原因及后面分配开展信息公开。实际中断条文请见“十、中断公开发行的分配”。
7、合理价格网下投资者未参加认购或是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全额交纳申购款,将被称作毁约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毁约状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依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一种情况的,研究会把它加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单种情况2次(含)之上或两种情况之上,研究会把它加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价格但并未参加认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发放缴纳申购资产”情况,未产生显著不良影响,且立即整改,并且于新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中日内积极递交整改方案的,可免于一次惩罚”。
股民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但并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测算,含次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次数分类汇总。
8、企业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9,818.27万余元,同比增加135.42%;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纯利润51,744.27万余元,同比增加683.7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纯利润50,376.91万余元,同比增加881.44%。企业2021年度经营效益大幅上升,一方面系因为企业通过相继购买二手船只扩大已有运输能力及其灵便应用销售市场运输能力的形式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得益于2020年后半年至今销售市场均值货运价格及房租水准的回暖与快速上涨,2021年度企业营业成本增长速度同期相比发生较大幅度提高。企业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4,603.25万余元,同比增加28.02%;完成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为67,141.70万余元,同比增加29.76%;完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为66,873.21万余元,同比增加32.75%。2022年度,依照投入使用的时间也加权计算,企业已有船只提升约3艘,已有运输能力增长幅度约16%,海外轮机员期租业务流程已有运输能力投入合理平衡了地区轮机员销售市场货运价格下降的不良影响。除此之外,在境外销售市场不一样轮机员、不一样航道价格行情有一定的分裂的情形下,随着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与客户服务能力的提高、国际性轮机员经营经验的积累,企业展示出了一定的经营延展性,海外轮机员业务流程持续保持提高的发展态势。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外国投资者经营效益起伏或下跌风险性,谨慎价格,客观参与决策。
9、投资人需深入了解相关新股上市的最新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种具体内容,知晓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股标准,在提交价格前应确保并不属于严禁参加网下询价的情况,并保证其申购数量与未来持仓状况合乎最新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人一旦递交价格,承销商(主承销商)视作该投资人服务承诺:投资人参加此次价格合乎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违规行为及相关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相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一些问题由承销商(主承销商)保存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醒
1、福建省华泰发展趋势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得超过41,276,01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申请已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证监批准〔2023〕304号文审批。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华泰发展趋势”,扩位称之为“华泰发展趋势”,股票号为“603162”,该编码与此同时用以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摇号编码为“732162”。依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定),集团公司所在领域为“海上交通运输业”(分类代码G55)。
2、本次发行选用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询价采购配股(下称“网下发行”)和线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一定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采取线下初步询价立即明确发行价,线下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实施,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
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买卖平台网址为: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请合乎资质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以上网站地址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价格、查看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内每一个买卖日9:30-15:00。有关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的有关实际操作方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服务项目—IPO业务流程栏目里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其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公布的《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用户使用手册》等有关规定。
本公告所指“网下投资者”就是指参加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指“配售对象”就是指参加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帐户、投资者帐户或者其管理的股票投资商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逐渐日前一个买卖日(即2023年2月20日(T-4日))的中午12:00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配售对象的申请注册工作任务。
3、此次发行股权均为新股上市,发行股份数量为41,276,015股,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外国投资者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给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后企业总市值为412,760,150股,此次发行股票总数约为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是10.00%。本次发行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28,894,015股,约为本次发行总数的70.0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12,382,000股,约为本次发行总数的30.00%。
4、本次发行不分配线下项目路演推荐。外国投资者及承销商(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2月23日(T-1日)统筹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有关网上路演的详细信息客户程序2023年2月22日(T-2日)发表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下称“《网上路演公告》”)。
5、承销商(主承销商)已依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管理制度的需求,建立了网下投资者的要求。实际标准和分配请见本公告“二、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与审查程序流程”。仅有合乎承销商(主承销商)及外国投资者确立的网下投资者规范标准的投资人方可参加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规范而参加此次初步询价的,须自己承担一切由该行为所引发的不良影响。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平台里将其设为失效,并且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下称“《发行公告》”)中公布相关情况。
报请投资人留意,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初步询价及配股时对网下投资者存不存在严令禁止情况进行核实,同时要求网下投资者给予满足条件的承诺书和证明文件。如网下投资者回绝相互配合审查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其存在严令禁止情况的,或经核实不符配股资质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加初步询价及配股。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为2023年2月21日(T-3日)9:30-15:00。在相关期限内,对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独立再决定是否参加初步询价,自主明确认购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参加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要求根据上海交易所互联网技术交易网站统一申请,并自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初步询价期内,网下投资者以及管理的配售对象价格应该包括每股股价和该价钱相对应的拟认购股票数,且也只能有一个价格,在其中非投资者应该以机构为部门进行价格。网下投资者为拟参加报价的所有配售对象上传价格纪录后,理应一次性递交。网下投资者能够数次递交价格纪录,而以最后一次递交的所有价格纪录为标准。每一个配售对象每一次只有递交一笔价格。
网下投资者管理方法的每一个配售对象参加此次网下发行最低拟申购数量为100亿港元,拟申购数量最少变化企业设为10亿港元,即网下投资者管理方法的每一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出100亿港元的那一部分一定要10万股的整数,并且不超出150亿港元。
7、初步询价完成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依据本公告“四、标价及合理报价的明确”的有关分配明确发行价和可参加网下申购的投资人名册。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于《发行公告》中详尽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状况、关联企业审查及私募基金备案审查状况,及其发行价、发行数量、合理价格投资人的名册等相关信息。
8、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网下发行或是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开展认购。凡参加基本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不论是否为全面价格,均不得再参加网上发行的认购。
9、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期为2023年2月24日(T日)的9:30-15:00,网上摇号期为2023年2月24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投资人在进行线上和网下申购时不用缴纳认购资产。
10、本次发行线下和网上摇号完成后,发行新股和承销商(主承销商)将依据认购状况决定是否运行回拨机制,对线下、网上发行总数作出调整。相关回拨机制的计划方案请见本公告“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的配股标准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标准”。
12、2023年2月28日(T+2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依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的发行价与获配总数,向其管理的获配的配售对象立即全额交纳申购资产。在网上投资人认购中新股后,应依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执行资产交割责任,保证其资金帐户在2023年2月28日(T+2日)日终有足量的新股认购资产,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13、此次在网上、网下发行的个股无商品流通限定及锁定安排。
14、本公告只对本次发行中关于初步询价的相关事宜做出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请认真阅读2023年2月17日(T-5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一天发表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关键日程安排
(下转C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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