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1证券简称:国网信通公示序号:2023-00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重审判决环节
●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所处被告方影响力:被上诉人(一审上诉人,二审被告)
●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一审第三人
●涉案人员金额:6402万余元
●是否会对企业损益表产生负面影响:此次裁定为重审判决,企业将积极推动该案件的落实,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持股98%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杨家湾企业”)于2023年3月2日接到四川省高级法院送达【(2023)川民申581号】裁定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起诉基本概况
2021年6月17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18)川32民初5号】民事裁定书,对公司持股98%的金川杨家湾水电力有限公司(下称“杨家湾企业”)诉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展开了一审判决,裁定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向杨家湾企业付款水电厂修补花费、水电厂贷款逾期发电量损害、合同违约金、诉讼保全担保费及检验费总共约6402万余元,汇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负连带保证责任。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气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2022年5月27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法院送达【(2021)川民终1209号】民事裁定书,四川省高级法院对该案子展开了二审判决。驳回申诉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诉,保持一审原判。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服气二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到再审申请。
有关此次起诉的相关情况及一审、二审判决状况详细企业分别于2018年7月19日、2021年6月18日、2022年5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2018-026号、2021-033号、2022-028号公告。
二、此次起诉的重审判决状况
四川省高级法院对于此事案子再审申请判决如下所示:
驳回申诉四川汇源能源有限公司、汇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此次起诉对企业的危害
杨家湾公司已经对被告人相关资产提交了保全措施。下一步公司及杨家湾企业将依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积极推动进行工作。企业将依据后面实行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簿文档
四川省高级法院裁定书【(2023)川民申581号】
特此公告。
国网信息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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