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7证券简称:分众传媒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10月22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上月末,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