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证券简称:金冠电气公示序号: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是被否定提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2月1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南省洛阳市信臣路88号金冠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由公司董事长樊崇老先生上台演讲,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此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会议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贾娜女性列席会议;别的1位高管人员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关系公司股东河南省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宋昆、原小放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此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及其决议程序流程等事宜合乎《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2月16日
●上报文档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二)经印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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