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贴的相关情况
依据乌政办[2018]92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国际(地区)航线客运货运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西藏天顺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下级子公司新疆省乾泰吉宇航空服务专业有限公司(下称“乾泰吉宇”)得到新疆机场(集团公司)有限公司拨款的2020年度补贴款352.07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85%,以上补贴账款已经在2024年3月4日划转到乾泰吉宇有关资金帐户。以上补贴与乾泰吉宇的正常经营主题活动有关,归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上优惠政策不具备可持续。
二、补贴的种类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危害
1.补贴的种类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是指企业所取得的、用以筹建或以其他方式产生长期资产的政府补贴;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外的政府补贴。公司获得的上述新项目补贴不用于筹建或以其他方式产生长期资产,故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贴的确认和计量检定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依照经济事项本质,计入其他盈利或抵减有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不相干的政府补贴,记入营业外收支。此次政府补贴与日常生活有关,抵减有关成本。
3.补贴对上市公司的危害
以上政府补贴具体应收金额为352.07万余元。为2020年度已确定但尚未收到的航线补贴账款。
4.风险防范和其它表明
以上政府补贴的实际账务处理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簿文档
1.相关补贴的政府批文;
2.收款收据。
特此公告
西藏天顺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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