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股票号:002809,股票简称:红墙股份;
2、债卷编码:127094,债卷通称:宫墙可转债;
3、转股价格:rmb10.89元/股;
4、股权转让时长: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
自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19日,广东省宫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个股已经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很有可能开启“宫墙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若后面宣布开启“宫墙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企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于触发机制当天召开董事会,决议再决定是否履行“宫墙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往下调整支配权,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概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示《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973号),公司在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推出了3,160,000张可转债,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31,600.00万余元。企业可转债于2023年11月8之日起在深圳交易所挂牌出售,债卷通称“宫墙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94”。
二、“宫墙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关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的相关规定如下所示:
(1)调整管理权限与调整力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当企业股票在任意持续30个交易日内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超过本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企业在再决定是否对转股价格作出调整、调整时,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能欺诈投资人或是危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然后由保荐代表人必须在持续督导期限内对上述行为给予监管。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拥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股东需要逃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举办此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平均价间的较高者且与此同时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及其票面价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前的交易时间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和以后的交易时间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测算。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决定往下调整转股价格时,一定会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上刊登股东会议决议公示,公示调整力度、除权日及停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等。从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即转股价格调整日)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调整日是股权转让专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股权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三、其他事宜
投资人如需了解“宫墙可转债”的许多相关知识,请查阅公司在2023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宫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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