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李勇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达到327,979,879股,总股本的17.94%。此次撤押的股权数量达到35,000,000股,占所持股份的10.67%,总股本的1.91%。此次股权撤押后,李勇总计质押股份数量达到163,880,000股,占所持股份的49.97%,总股本的8.96%。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李勇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义乌市衡英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珠海横琴岛舜和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达到571,510,967股,总股本的31.25%。此次撤押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数量达到268,790,000股,占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所持股份的47.03%,总股本的14.70%。
一、此次股权撤押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近日获知大股东李勇老先生撤押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详细如下:
此次撤押的股权暂时没有后面质押的分配。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注:合计数与分项目数累积以及不同是因为四舍五入而致。
特此公告。
上海市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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