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整体监事会成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市元隆雅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企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申请于2023年5月26日得到深圳交易所发售审批核心审批通过,并且于2023年6月29日接到中国证监会开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440号)。
企业于近日公布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依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企业以及相关中介服务对本次发行会议后事宜各自出具了会议后事宜承诺书,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同一天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有关文件。
企业将依据本次发行的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元隆雅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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