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证券时报》 孙璐璐
近年来,金融子公司自建的估值模型引起了许多热烈的讨论。昨天,监管机构规范了金融子公司非法自建的估值模型,编辑了解到公司确实收到了整改要求。
从金融子公司的角度来看,通过中国债券估值、中国证券估值等市场第三方债券估值体系,建立一套估值模型估值债券,可以顺利分配债券收益,避免外部估值波动对金融产品收益率的实时影响,迎合绝大多数金融投资者追求“稳定快乐”的投资需求。
从资产管理行业净值转型的角度来看,金融子公司建立的自主估值模型是否能真正客观地反映新资产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公允定价,其合规性和合理性存在争议。一些人认为,这种方式涉嫌违反新的资产管理规定,不仅不利于资产管理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发展,而且会增加潜在和不可控的市场风险。但也有观点认为,虽然新的资产管理规定需要公允价值估值,但公允价值并不意味着只能使用市场第三方估值,自主估值模型如何平衡市场价格和合理估值逻辑,弥补部分债券品种由于市场交易活动不足导致第三方估值缺陷,仍有讨论的空间。
从长远来看,不利于资产管理行业良性竞争的有序发展,也不利于维护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自建估值模型尚未广泛应用于行业,仅限于部分机构,主要针对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可持续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监管整改也注重潜在的监管套利行为,从促进行业公平有序发展、维护金融投资者权益、防范市场风险的角度及时规范,维护金融净值转型的改革成果。对于金融投资者来说,金融管理已经打破了刚刚进入净值阶段的交易,我们应该认识到没有稳定利润和损失的投资产品。全球金融市场过去的经验和教训表明,为了追求看似安全稳定的投资而积累的潜在不稳定风险将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在一个临界点爆发。投资者应根据自己对风险回报的容忍度,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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