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8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上午9:15至2023年2月28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晓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30名,代表股份数量825,310,03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2,017,098,639股的40.9157%。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名,代表股份数量741,565,280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36.764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14名,代表股份数量561,131,849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股的27.8188%;现场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3名,代表股份数量180,433,431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股数的8.945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113人,代表股份数量83,744,755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4.1517%。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分别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赣锋锂电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赣锋锂电投资建设年产10GWh新型锂电池及储能总部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5,727,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15%;反对票58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6697%;弃权票5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6,307,1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82%;反对票582,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6699%;弃权票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45,230,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544%;反对票41,078,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7.2763%;弃权票58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3%。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7,604,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860%;反对票39,286,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214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86,060,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46%;反对票827,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526%;弃权票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刘克赞律师及邹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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