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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杭政储出[2023]36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调整为项目公司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竞拍获得的杭政储出[2023]36号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人调整至项目公司杭州滨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相应的权利义务100%调整至项目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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