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特新材”)董事汪美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875%,监事罗健兵先生通过新余市泰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泰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并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13日,公司披露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汪美兰女士因个人投资需要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625%;罗健兵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47%。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8日,汪美兰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2,066,941股,减持数量过半;罗健兵先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新余泰斗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700股,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结束。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系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特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坤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720,000股,并通过新余市泰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泰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875%;董事汪美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875%。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75%。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并于2023年2月13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2月13日,公司披露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股东汪坤明先生、汪美兰女士因个人投资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如下:
汪坤明先生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通过新余泰斗持有的公司股份27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75%。
汪美兰女士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625%。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3月8日,汪坤明先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新余市泰斗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70,000股,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截至2023年3月8日,汪美兰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66,941股(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3-016号公告),其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38,363,059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0.8750%减少至47.9538%。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
近日,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特新材”)收到公司股东5%以上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汪坤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美兰女士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告知函》,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
1、表格中减持比例取两位小数,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4、截至目前,汪坤明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汪美兰女士减持计划尚在实施过程中,公司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亦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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