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公用”)于2022年2月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8)。现对其中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外,还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7日,时限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更正后: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外,还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7日,时限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收到一名员工以邮件形式反映本次拟激励的一名对象(以下简称“被反映人”)的相关问题。被反映人后未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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