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使用自有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连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连银”)的控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苏连银69.36%的股权,江苏连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江苏连银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二、进展情况
江苏连银于近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关于江苏连银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完毕第一期股权转让交易款项,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江苏连银69.36%的股权,江苏连银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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