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泰州硕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硕和”)、泰州硕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硕科”)、泰州硕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硕鑫”)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比例将从2.4565%减少至1.4565%。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接到上述三家股东的通知,上述三家股东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86,2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了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及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股份减持进展公告,详情参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及2023年2月14日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泰州硕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泰州硕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泰州硕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均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 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州硕和、泰州硕科、泰州硕鑫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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