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81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口径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16,464,091.82 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104,817,682.64元,公司预计未来短期内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2022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3 .00元( 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43,166,400 元, 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0.22%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3,888,000 股,合计转增 14,388, 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276,800股。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9、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5、关于提请召开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若鋆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口径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16,464,091.82 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后,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104,817,682.64元,公司预计未来短期内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2022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3 .00元( 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43,166,400 元, 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30.22%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3,888,000 股,合计转增 14,388, 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276,800股。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6、关于审议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化存款,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0、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监事2023年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监事2023年的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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