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规定,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三、其他提示事项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2.历次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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