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调整本公司部分基金的交收效率,并相应修订托管协议。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改变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自2023年2月28日起生效。
现将托管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54只公募基金: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次修订自2023年2月28日起生效。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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