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包头英思特稀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2.898.2970万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已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4〕1376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主承销商)”或“华泰联合证券”)。发行人的股票被称为“英思特”,股票代码是“301622”。
本次发行是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上发行”)进行的。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22.36元/股,发行数量为2.898.2970万股,全部发行新股,无旧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国家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44.914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对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不安排。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不参与战略配售。144.9148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072.297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26.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
根据《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将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579.70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线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1492.5970万股,占发行量的51.50%,线上最终发行量为1405.7000万股,占发行量的48.50%。回拨后,网上发行中奖率为0.0193457357%,有效认购率为5.169.09782倍。
2024年11月26日,本次发行的线上线下认购缴款工作已经完成。(T+2日)结束。
1.新股认购统计
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战略配售、网上、线下新股认购进行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向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分配。发行价格不高于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13,982,538
2、网上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312,649,549.68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74,462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664,970.32
(3)线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14,925,970
2、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金额(元):333,744,689.20
3、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0.00
4、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线下比例限制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中线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494、886股,约占线下发行总量的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的5.1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的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的数量为7442股,包销金额为1.664.970.32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的数量约占发行总数的0.26%。
2024年11月28日(T+4日),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线下、线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后分配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到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为7,747.67万元,其中:
1、保荐承销费:5万元,184.47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用:1,310.00万元;
3、律师费:679.25万元;
4、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5.66万元;
5、发行费及其他费用:118.29万元。
注:上述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如果总数与分项值之和尾数之间存在微小差异,则为四舍五入尾差。发行手续费包括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网上和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81902095
联系邮箱:htlhecm@htsc.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号基金大厦277号、28层
发行人:包头英思特稀磁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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