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证券代码:000510序号:临2023—18号
董事、首席总裁彭朗老先生,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老先生,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成景豪老先生,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文秘张振亚老先生,高级副总裁冯少伟老先生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执行总裁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执行董事、首席总裁彭朗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64%,其方案在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01,1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0166%,不得超过之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的25%。
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2%,其方案在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96,325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0158%,不得超过之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的25%。
董事、高级副总裁成景豪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8%,其方案在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57,5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0094%,不得超过之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企业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文秘张振亚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6%,其方案在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57,2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0094%,不得超过之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的25%。
企业高级副总裁冯少伟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3%,其方案在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56,775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0093%,不得超过之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公司在近日接到执行董事、首席总裁彭朗老先生,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老先生,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成景豪老先生,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文秘张振亚老先生,高级副总裁冯少伟老先生各自开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基本概况
1.公司股东名字:彭朗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彭朗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64%。
2.公司股东名字:刘祥彬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刘祥彬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2%。
3.公司股东名字:成景豪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成景豪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8%。
4.公司股东名字:张振亚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张振亚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6%。
5.公司股东名字:冯少伟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冯少伟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73%。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此次拟减持的主要原因:本人融资需求。
2.股权由来: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高管增持方法: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占比:
彭朗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01,1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0166%,不得超过之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刘祥彬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96,325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0158%,不得超过之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的25%。
成景豪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57,5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0094%,不得超过之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张振亚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57,2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0094%,不得超过之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冯少伟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56,775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0093%,不得超过之而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的25%。
如此过程中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以上股权总数做适当调整。
5.高管增持期内:始行减持计划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禁高管增持期间以外)。
6.价格定位:依据高管增持执行时市场价格明确。
三、公司股东服务承诺及执行状况
以上拟减持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则在出任董事、高管人员期内,每一年转让股权不能超过之而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5%;辞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的,理应则在上任时确立的任职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再次遵循以上约束性要求。
此次减持计划未违背这一规定;此次减持计划与彭朗老先生、刘祥彬老先生、成景豪老先生、张振亚老先生、冯少伟老先生此前已公布的持仓意愿、服务承诺一致。
四、有关风险防范
1.以上拟减持人员将依据金融市场自然环境、公司股价主要表现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减持计划,此次减持计划存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价钱不确定性及是不是执行、能不能按期完成不确定性。
2.此次减持计划不会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情况。
3.企业将持续关注此次减持计划的工作进展,催促以上拟减持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最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簿文档
彭朗老先生、刘祥彬老先生、成景豪老先生、张振亚老先生、冯少伟老先生开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总裁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