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定提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报告状况
董事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举办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报告和决议事宜。
2、召开时长:
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4年4月8日在下午14:30
网上投票时长:
(1)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时间是在:2024年4月8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
(2)通过网络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8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
3、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万丰科技园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6、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企业董事长赵亚红先生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5人,意味着股权数1,048,852,71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9.3974%。
2、现场会议参加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4人,意味着股权数831,035,00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9.1389%。
3、网上投票状况
根据网上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51人,意味着股权数217,817,71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2585%。
以上出席会议股东中,中小投资者及授权委托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公司监事、管理层、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以下同)共50人,意味着股权数33,318,14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5692%。
董事、公司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国浩律师(杭州市)法律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开展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服务合同。
三、提案决议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依照会议方案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了决议。
决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21,499,710股允许,129,100股抵制,600股放弃,827,223,307股逃避,允许股票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415%。
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为:33,188,440股允许,129,100股抵制,600股放弃,允许股票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107%。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五、大会备查簿文档
1、企业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万丰奥威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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