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厦门市力鼎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公司股东厦门市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伊威达合作经营”)拥有本公司股份7,996.00亿港元,总股本的19.64%。此次质押贷款前,伊威达合作经营不会有质押贷款本公司股份的现象。这次质押贷款后,伊威达合作经营质押贷款本公司股份2,350.00亿港元,占持股数的29.39%,总股本的5.77%。
● 伊威达合作经营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市亿威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亿威达”)的一致行动人之一。这次质押贷款后,公司控股股东亿威达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本公司股份6,210.00亿港元,占持股数的17.21%,总股本的15.25%。
一、此次股份质押
公司在2024年4月2日获知伊威达合作经营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贷款,详情如下: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2、此次质押股份不会有被用于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主要用途。
二、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亿威达及其一致行动人伊威达合作经营、厦门市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鼎之杰合作经营”)、厦门市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欣立鼎合作经营”)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企业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质押贷款、解质状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市力鼎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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