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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路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26日接到陈书智老先生工作的通知,获知其向广东绿色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称“绿色投资”)国有资产转让股权的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办理手续,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情况
2023年9月12日,公司原大股东、控股股东陈书智先生与绿色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放弃协议》,陈书智老先生拟通过国有资产转让方法将其持有的18,665,90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出售给绿色投资,并舍弃此次股权转让后持有企业剩下的45,483,66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18%)对应的所有投票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益。与此同时,法人股东李栋女性(持有公司6.93%的股权)、赵野老先生(持有公司5.60%的股权)服务承诺他们之间或与第三方不形成一致行动关联,不寻求发售公司控制权。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进行及投票权舍弃后,公司控股股东将调整为绿色投资,控股股东将调整为广州花都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
2023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绿色投资工作的通知,其已接收市场监管总局开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核查确定〔2023〕729号)。
2024年1月30日,公司收到绿色投资工作的通知,其已接收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经营管委会开具的《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东省绿色投资公司受让深圳普路通5%股份并取得控制权有关事项的批复》(穗国有资本函〔2024〕11号)。
2024年2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交易所开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4〕第28号)。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刊登在特定信息公开媒体及巨潮资讯网里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4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2)。
二、股份过户进行相关情况
1、2024年3月26日,公司收到陈书智老先生工作的通知,获知其国有资产转让股权事项过户已办理完成,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产权过户日期是2024年3月25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进行及投票权舍弃后,彼此持有公司股份、有着公司表决权的如下:
三、大股东、控股股东变动状况
此次股权转让结束后,绿色投资立即及间接性合计持有上市企业58,476,44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6%,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调整为绿色投资,控股股东调整为广州花都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处。
绿色投资的相关情况:
四、其他事宜表明
1、此次国有资产转让事宜合乎《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有因此次国有资产转让事宜而违背有关约定的情况。
2、此次国有资产转让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别的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普路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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