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华电国际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月24日收到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达的《关于*ST金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指数申请函【2024】0068号)(下称《问询函》),规定在5个交易日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在接到《问询函》后十分重视,迅速组织中介服务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与标准进行逐一贯彻落实。由于《问询函》相关事宜有待与利益相关方进一步沟通、健全,纬向上海交易所申请办理,《问询函》的回复率延期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公布。推迟回应期内,企业将进一步机构组织协调相关各方推动《问询函》的回应工作中,尽早就《问询函》有关问题进行回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全部信息均在指定的信息公开社会媒体上海交易所网址 (www.sse.com.cn)刊登的有关通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新闻,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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