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8证券简称:华菱线缆公示序号:2023-009
持仓5%之上股东湖南省兴湘项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沙市新湘技术设备生产制造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确保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减持计划时长期满:
湖南省华菱线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75),持有公司股份30,400,800股的公司股东湖南省兴湘项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兴湘集团”)方案自通告公布生效日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6,032,72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3%),在其中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10,688,480股,即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5,344,240股,即不能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截止到2023年2月23日,兴湘集团此次减持计划的时间也已期满,总计高管增持5,543,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74%。
2、后面减持计划:
兴湘集团一致行动人长沙市新湘技术设备生产制造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新湘优秀”)方案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不得超过16,032,720股(若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将会对该高管增持总数开展适当调整),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3%。在其中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10,688,480股,且不超出公司股权总量的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5,344,240股,且不超出公司股权总量的1%。
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详细情况表明如下所示: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状况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之上减持股份来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兴湘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根据集中竞价交易高管增持价格定位为10.40元/股-10.94元/股。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此次减持计划执行结束后,兴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湘优秀总计持有公司股份61,692,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11.5438%。
(二)其他相关表明
1、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情况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有违规违纪状况。
2、此次减持股份方案已按相关规定于2022年11月5日展开了预披露,此次高管增持与此前已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减持股份数量与占比都未超出方案减持股份数量与占比,没有违反规定情况。
4、兴湘集团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及长期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止本公告日,此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期满。
二、后面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企业于近期接到持仓5%之上股东兴湘集团一致行动人新湘前沿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1、股东名称:长沙市新湘技术设备生产制造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2、持仓状况:截止到2023年2月23日,新湘优秀持有公司股份36,835,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926%,其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4,857,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4.6512%。兴湘集团与新湘优秀总计持有公司股份61,692,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11.5438%。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高管增持缘故:本身资产必须。
2、股权由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所持有的股权。
3、高管增持方法: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票总数、占比:方案高管增持公司股权总数不得超过16,032,72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3%。在其中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10,688,480股,且不超出公司股权总量的2%;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5,344,240股,且不超出公司股权总量的1%。
5、方案高管增持期内:根据大宗交易规则开展高管增持的,为公司发展公布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后90个工作日内;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形式进行高管增持的,为公司发展公布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90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禁高管增持的关键期以外。
6、价格定位:依据高管增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规则明确。
7、若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将会对该高管增持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三)此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公布意愿、服务承诺一致
此次拟减持事宜不违背新湘优秀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时所作出的服务承诺。
(四)有关风险防范
1、新湘优秀将依据市场状况、公司股价状况等情况再决定是否执行此次减持计划;此次减持计划存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价钱不确定性;此次减持计划是不是执行以及是否按时执行进行存在不确定性。
2、新湘优秀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不会导致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3、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将催促新湘优秀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有关规定的需求,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簿文档
1、湖南省兴湘项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2、长沙市新湘技术设备生产制造项目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省华菱线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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