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6 以下简称证券:智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市智尚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东莞福可喜玛通讯
科技有限公司11%股权
后续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深圳智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尚科技”)以自有资金1100万元购买玄国栋持有的东莞福可喜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可喜玛”或“目标公司”)11%的股权。收购前,公司持有福可喜玛4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可喜玛51%的股权,福可喜玛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后续相关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见2023年7月24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志尚科技:关于拟收购参股公司股权并签订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3-010)等文件。
(三)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二。交易目标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上半年目标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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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公司审计了上述财务数据,并出具了荣成专字[2023]518F0119号《审计报告》。报告类型为无保留意见。
(2)交易标的的资产评估和定价依据
志尚科技已聘请北京国荣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荣兴华”)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福可喜玛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国荣兴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荣兴华评估[2023]号。640047),福可喜玛股东的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评估结果
东莞福可喜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9,259,77万元,10,809.31万元,增值1549.53万元,增值16.73%;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238.39万元,评估价值为1、238.39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021.38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570.91万元,增值1549.53万元,增值19.32%。
2.收益法评估结果
东莞福可喜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8021.38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5600.00万元,增值额为7578.62万元,增值率为94.48%。
本次交易以国融兴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认标的公司总估值1亿元,总交易价格1100万元。签署了《关于东莞福可喜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并支付了交易价款。
三、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江分局受理了福可喜玛关于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申请。
四、备查文件
1、《东莞福可喜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补充协议;
2、审计报告[2023]518F0119号;
3、资产评估报告[2023]第640047号
4、《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据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代码:301486 以下简称证券:智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智尚科技有限公司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现金管理(含超筹资金)
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智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上述限额和决议有效期内回收滚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3-004)。
近日,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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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与上述签约银行无关。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资本保护要求、金融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发行结构性存款期限),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适当地进行干预,但不排除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能保证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现金管理等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评估可能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6、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应及时将本金和收入转入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发起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项目建设和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不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包括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存和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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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前12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4700万元(含此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的相关采购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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