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
近期各式房贷“登场”,既有父母子女共同偿还的“百岁贷”“接力贷”,也有男女朋友互帮互助的“连心贷”。这些信贷产品设计初衷是降低借款门槛,促进释放合理购房需求。本意虽无可厚非,但如果考虑到风险和实用性,创“新”实难让人眼前一亮。
当前引发热议的“接力贷”和“连心贷”,共同特征是引入多个共同还款方,增加还款能力并共担风险,从而降低借款门槛。
“接力贷”主要体现为通过引入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降低了父母办理购房贷款时的年龄限制门槛。例如,不少银行要求,购房者办理贷款时需同时满足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和还款人最后还清贷款时年龄不超过70岁的条件。若购房者申请贷款时年龄超过40岁,那么这位购房者的最长可贷款年限将不足30年,此时引入子女进行年龄“接力”,则可补足30年的最长贷款期限。这也是所谓“百岁贷”的逻辑所在。极限条件下,父母70岁时申请贷款,子女“接力”还贷30年,本质上贷款年限并没有延长,只是以父母名义申请,得出“百岁”的噱头。
“连心贷”也是同理,男女双方共同申请贷款,或一方申请贷款,另一方作为连带担保人,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这弥补了男女任意一方还款能力的不足,从而降低了购房者申请住房贷款的门槛。
当前我国经济复苏面临总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运用特色金融产品发掘消费者潜在需求,鼓励大件商品消费,不失为一种金融创新手段。但如果仅仅是像“百岁贷”海报那样,将数字简单相加给出看似优惠的营销噱头,却前脚刚上线后脚就下架,形大于实;或炒作原本就受众不多、不实用且违约概率大的产品,不仅让降低借款门槛虚有其表,还会损害商业银行公共形象,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无益。
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前提下,房地产市场参与各方应从切实解决购房者需求痛点的角度出发,实现产品真正创新,而非简单地炒作概念博眼球,方能共同构建房地产供给、需求两方有效匹配的良性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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