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示序号:2023-004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状况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于2023年2月23日15:30以通信会议方式举办,会议报告于2023年2月21日以通信方式传出。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8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8名,参加执行董事占公司整体董事人数的100%,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此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月明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提案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独董早已对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企业各类标准达到现行标准法规和行政规章中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相关规定,具有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前提条件。
本提案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独董早已对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3、逐一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逐一修定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策略的有关描述。
3.1发行新股的类型和颜值
修定前:
此次公开增发的股权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事宜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2发行方式和发行日期
修定前: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形式,在取得证监会审批文件信息期限内由企业选择适当的发售机会。
修定后:
本次发行的个股采用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方法,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并且经过证监会做出允许申请注册决定的期限内挑选适度机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本事宜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3发售目标及申购方法
修定前:
此次公开增发面对合乎法律法规、法规及证监会所规定的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期货公司、代理记账公司、保险公司投资人、投资管理公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以及其它投资者、普通合伙人忍不超出35名(含35名)的特殊投资人。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企业投资人因其管理的2只之上商品申购的,算作一个发售目标;信托做为发售对象,仅以自筹资金申购。
最后发售目标将于企业获得证监会批准批件后,依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会受权人员在股东会受权范围之内与承销商(主承销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依据发售目标认购价格状况共同商定。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对非公开发行发行目标有新要求,企业将按一个新的要求作出调整。全部发售目标均支付现金方法申购此次公开增发的个股。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面对合乎法律法规、法规及证监会所规定的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期货公司、代理记账公司、保险公司投资人、投资管理公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以及其它投资者、普通合伙人忍不超出35名(含35名)的特殊投资人。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企业投资人因其管理方法的二只之上商品申购的,算作一个发售目标;信托做为发售对象,仅以自筹资金申购。
最后发售目标由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在本次发行申请办理得到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然后由证监会做出允许申请注册确定后,依照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据竟价结果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对向来车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目标有新要求,企业将按一个新的要求作出调整。全部发售目标均支付现金方法申购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
本事宜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及定价方式
修定前:
这次公开增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个股发行期首日,发行价为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没有定价基准日,相同)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如在该20个交易日产生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交易日买卖价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价格计算。
如企业A股个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将适当调整。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分红派息:P1=P0-D
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分红派息与此同时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发行价,D为每一股分红派息,N为每一股派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发行价。
此次公开增发最后的发行价将于企业获得证监会有关本次发行的批准文档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由企业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及董事会受权人员依据市场询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对公开增发发行标价有新要求,企业将按一个新的要求作出调整。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为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没有定价基准日,相同)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内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如在该20个交易日产生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交易日买卖价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价格计算。
如企业A股个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将适当调整。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分红派息:P1=P0-D
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分红派息与此同时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发行价,D为每一股分红派息,N为每一股派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发行价。
本次发行最后的发行价将于企业获得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及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由企业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及董事会受权人员依据竟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对向来车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发售标价有新要求,企业将按一个新的要求作出调整。
本事宜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5发行数量
修定前:
这次公开增发的发行数量不得超过267,113,600股(含本数),不得超过此次公开增发前企业总股本的20%,且募资总额不超过202,000万余元(含本数),并且以证监会有关此次非公开发行的批准文档为标准。在上述情况范围之内,最后发行数量将于此次公开增发得到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以及受权人员在股东会受权范围之内,与承销商(主承销商)按相关规定并依据发售询价采购结论共同商定。
若企业在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派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及其复购或因为其他问题造成本次发行前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票数上限将作适当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权数量因监管措施转变也可根据发售审批文件信息规定给予调节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届时适当调整。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发行数量不得超过267,113,600股(含本数),不得超过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前企业总股本的20%,且募资总额不超过202,000万余元(含本数),并且以证监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允许注册文件为标准。在上述情况范围之内,最后发行数量将于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得到证监会做出允许申请注册确定后,由董事会以及受权人员在股东会受权范围之内,与承销商(主承销商)按相关规定并依据竟价结论共同商定。
若企业在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内产生派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及其复购或因为其他问题造成本次发行前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票数上限将作适当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权数量因监管措施转变也可根据发售注册文件的需求给予调节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届时适当调整。
本事宜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6募资规模及主要用途
修定前:
此次非公开发行募资总金额预估不得超过202,000万余元(含本数),扣减发行费后募资净收益拟资金投入下列新项目:
企业:万余元
■
此次非公开发行募资到位后,若具体募资额度(扣减发行费后)小于以上新项目拟资金投入募资额度,董事会及股东会受权人员将按照实际募资净收益,在满足最新法律法规前提下,依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其融资需求等具体情况,调节进而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募资不够由企业以自筹资金或通过一些融资模式处理。
此次非公开发行募资及时前,企业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优先资金投入,并且在募资及时以后给予更换。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募资总金额预估不得超过202,000万余元(含本数),扣减发行费后募资净收益拟资金投入下列新项目:
企业:万余元
■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到位后,若具体募资额度(扣减发行费后)小于以上新项目拟资金投入募资额度,董事会及股东会受权人员将按照实际募资净收益,在满足最新法律法规前提下,依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其融资需求等具体情况,调节进而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募资不够由企业以自筹资金或通过一些融资模式处理。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及时前,企业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优先资金投入,并且在募资及时以后给予更换。
本事宜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7限售期
修定前:
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发售目标申购的本次发行的个股自发售完毕生效日6个月不得转让,有关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除外,依其规范。本次发行目标所取得上市企业公开增发的股权因上市企业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所衍化获得的股权亦必须遵守以上股权锁定安排。限售期完成后按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结束后,发售目标申购的本次发行的个股自发售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最新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除外,依其规范。本次发行目标所取得上市企业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权因上市企业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所衍化获得的股权亦必须遵守以上股权锁定安排。限售期完成后按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本事宜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8上市地点
修定前:
此次公开增发的个股将于深圳交易所发售。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将于深圳交易所发售。
本事宜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9期值盈余公积安排
修定前:
此次公开增发前企业的期值盈余公积由此次公开增发结束后的新旧公司股东一同具有。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前企业的期值盈余公积由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结束后的新旧公司股东一同具有。
本事宜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10决定有效期限
修定前:
此次非公开发行决定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次发行有关提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合理。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决定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次发行有关提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合理。
本事宜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独董早已对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4、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修定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应急预案。
本提案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独董早已对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5、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修定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提案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独董早已对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6、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修定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摊薄即期回报及采用弥补对策以及相关行为主体服务承诺,将“公开增发”描述修定为“向特定对象发售”,同时结合以上法规要求修定了有关发售审批申请注册程序流程、信息公开的有关描述。
本提案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独董早已对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7、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依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截止到2022年09月30日)展开了修定。
本提案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独董早已对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审计公司信永中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8、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合理合法、有效地进行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工作中,依据金融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策略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报请股东会受权股东会以及受权人员在满足最新法律法规前提下全权负责申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事项。
本提案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独董早已对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
本提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
9、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报请于2023年3月13日14:30在企业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此次股东会将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本提案得到根据,8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以上一部分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示。
三、备查簿文档
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示序号:2023-009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举办状况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于2023年2月23日16:30以通信大会的形式举办,此次会议报告已经在2023年2月21日向全体公司监事传出。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3名,具体参加公司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长刘荣誉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提案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2、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决议,参会公司监事觉得企业各类标准仍达到现行标准法规和行政规章中有关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前提条件及要求。
本提案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逐一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逐一修定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策略的有关描述。
3.1发行新股的类型和颜值
修定前:
此次公开增发的股权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事宜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2发行方式和发行日期
修定前: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形式,在取得证监会审批文件信息期限内由企业选择适当的发售机会。
修定后:
本次发行的个股采用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方法,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并且经过证监会做出允许申请注册决定的期限内挑选适度机会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
本事宜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3发售目标及申购方法
修定前:
此次公开增发面对合乎法律法规、法规及证监会所规定的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期货公司、代理记账公司、保险公司投资人、投资管理公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以及其它投资者、普通合伙人忍不超出35名(含35名)的特殊投资人。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企业投资人因其管理的2只之上商品申购的,算作一个发售目标;信托做为发售对象,仅以自筹资金申购。
最后发售目标将于企业获得证监会批准批件后,依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会受权人员在股东会受权范围之内与承销商(主承销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依据发售目标认购价格状况共同商定。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对非公开发行发行目标有新要求,企业将按一个新的要求作出调整。全部发售目标均支付现金方法申购此次公开增发的个股。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面对合乎法律法规、法规及证监会所规定的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期货公司、代理记账公司、保险公司投资人、投资管理公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以及其它投资者、普通合伙人忍不超出35名(含35名)的特殊投资人。证券基金运营公司、证劵公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人民币合格境外企业投资人因其管理方法的二只之上商品申购的,算作一个发售目标;信托做为发售对象,仅以自筹资金申购。
最后发售目标由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在本次发行申请办理得到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然后由证监会做出允许申请注册确定后,依照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据竟价结果与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对向来车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发行目标有新要求,企业将按一个新的要求作出调整。全部发售目标均支付现金方法申购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
本事宜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及定价方式
修定前:
这次公开增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公开增发A股新股发行期首日,发行价为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没有定价基准日,相同)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如在该20个交易日内产生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买卖日买卖交易价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价格计算。
如企业A股个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售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将适当调整。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分红派息:P1=P0-D
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分红派息与此同时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发行价,D为每一股分红派息,N为每一股派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发行价。
此次公开增发最后的发行价将于企业获得证监会有关本次发行的批准文档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由企业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及董事会受权人员依据市场询价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对公开增发发行标价有新要求,企业将按一个新的要求作出调整。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为不少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没有定价基准日,相同)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企业A股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如在该20个交易日内产生因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造成股票价格调节的情况,则是对调节前买卖日买卖交易价按通过相对应除权除息、除权除息变更后的价格计算。
如企业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售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将适当调整。调节方法如下所示:
分红派息:P1=P0-D
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分红派息与此同时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发行价,D为每一股分红派息,N为每一股派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发行价。
本次发行最后的发行价将于企业获得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及证监会允许注册认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由企业股东会受权股东会及董事会受权人员依据竟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主承销商)共同商定。若中国法律、政策法规对公开增发发行标价有新要求,企业将按一个新的要求作出调整。
本事宜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5发行数量
修定前:
这次公开增发的发行数量不得超过267,113,600股(含本数),不得超过此次公开增发前企业总股本的20%,且募资总额不超过202,000万余元(含本数),并且以证监会有关此次非公开发行的批准文档为标准。在上述情况范围之内,最后发行数量将于此次公开增发得到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以及受权人员在股东会受权范围之内,与承销商(主承销商)按相关规定并依据发售询价采购结论共同商定。
若企业在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示日至发售日期内产生派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及其复购或因为其他问题造成本次发行前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票数上限将作适当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权数量因监管措施转变也可根据发售审批文件信息规定给予调节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届时适当调整。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发行数量不得超过267,113,600股(含本数),不得超过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前企业总股本的20%,且募资总额不超过202,000万余元(含本数),并且以证监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允许注册文件为标准。在上述情况范围之内,最后发行数量将于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得到证监会做出允许申请注册确定后,由董事会以及受权人员在股东会受权范围之内,与承销商(主承销商)按相关规定并依据竟价结论共同商定。
若企业在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公示日至发售日期内产生派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及其复购或因为其他问题造成本次发行前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票数上限将作适当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权数量因监管措施转变也可根据发售注册文件的需求给予调节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届时适当调整。
本事宜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6募资规模及主要用途
修定前:
此次非公开发行募资总金额预估不得超过202,000万余元(含本数),扣减发行费后募资净收益拟资金投入下列新项目:
企业:万余元
■
此次非公开发行募资到位后,若具体募资额度(扣减发行费后)小于以上新项目拟资金投入募资额度,董事会及股东会受权人员将按照实际募资净收益,在满足最新法律法规前提下,依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其融资需求等具体情况,调节进而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募资不够由企业以自筹资金或通过一些融资模式处理。
此次非公开发行募资及时前,企业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优先资金投入,并且在募资及时以后给予更换。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募资总金额预估不得超过202,000万余元(含本数),扣减发行费后募资净收益拟资金投入下列新项目:
企业:万余元
■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到位后,若具体募资额度(扣减发行费后)小于以上新项目拟资金投入募资额度,董事会及股东会受权人员将按照实际募资净收益,在满足最新法律法规前提下,依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其融资需求等具体情况,调节进而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募资不够由企业以自筹资金或通过一些融资模式处理。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及时前,企业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优先资金投入,并且在募资及时以后给予更换。
本事宜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7限售期
修定前:
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发售目标申购的本次发行的个股自发售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最新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除外,依其规范。本次发行目标所取得上市企业公开增发的股权因上市企业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所衍化获得的股权亦必须遵守以上股权锁定安排。限售期完成后按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结束后,发售目标申购的本次发行的个股自发售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最新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除外,依其规范。本次发行目标所取得上市企业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权因上市企业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所衍化获得的股权亦必须遵守以上股权锁定安排。限售期完成后按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本事宜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8上市地点
修定前:
此次公开增发的个股将于深圳交易所发售。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个股将于深圳交易所发售。
本事宜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9期值盈余公积安排
修定前:
此次公开增发前企业的期值盈余公积由此次公开增发结束后的新旧公司股东一同具有。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前企业的期值盈余公积由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结束后的新旧公司股东一同具有。
本事宜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3.10决定有效期限
修定前:
此次非公开发行决定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次发行有关提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合理。
修定后: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决定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本次发行有关提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合理。
本事宜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4、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修定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应急预案。
本提案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5、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修定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提案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6、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修定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摊薄即期回报及采用弥补对策以及相关行为主体服务承诺,将“公开增发”描述修定为“向特定对象发售”,同时结合以上法规要求修定了有关发售审批申请注册程序流程、信息公开的有关描述。
本提案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7、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依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截止到2022年09月30日)展开了修定。
本提案得到根据,3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
以上有关提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于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示。
三、备查簿文档
企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示序号:2023-006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
个股摊薄即期回报及采用弥补对策以及相关
行为主体服务承诺(修改草案)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5]31号)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6号])等相关规定的需求,为确保中小股东权益,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联泓新科”)就2022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事宜对掉期收益摊低产生的影响展开了深入分析,并给出具体弥补收益对策,有关行为主体还对企业弥补收益对策能够获得认真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
(一)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重要假定
1、假定宏观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发展情况、消费者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存在重大不好转变;
2、假定本次发行预计于2023年6月进行发售,该结束时间仅限于测算此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最后以经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允许申请注册并具体发售进行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资总金额除于发行价明确,与此同时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企业总股本的20%,即267,113,600股。假定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为发售前企业总股本的20%,本次发行结束后,企业总市值会由1,335,568,000股增加到1,602,681,600股。以上发行数量仅是预测值,仅限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的影响,并不代表最后发行数量;此次发行新股具体到帐的募资经营规模将依据监督机构准许、发售申购情况及发行费等状况最终决定;
4、企业2021年全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分别是109,056.98万元和88,086.48万余元。由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实行了EVA设备产品升级扩建更新改造,及开展碳酸酯设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设备与公用工程系统软件联接工程施工及维修,EVA设备泊车28天,其他相关设备同歩泊车7-15天,企业前三季度总计纯利润同期相比略有下降。在这个基础上,假定企业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与2021年同期相比差不多,因而,预测分析2022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为109,056.98万余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为88,086.48万余元。假定企业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在2022本年度相对应财务报表前提下依照0、10%、20%的盈利增长幅度各自计算,该假定仅是计算本次发行对企业掉期回报危害,并不代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行情的分辨,亦不组成财务预测;
5、每股净资产指标值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来计算;
6、根据谨慎原则,未考虑到本次发行募资到帐之后对企业生产运营、经营情况等危害;
7、在计算企业本次发行前后左右期终总市值发生变化时,仅考虑到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危害,不顾及别的可能出现的股权变动事项。
(二)对企业每股净资产危害
根据以上假定,企业计算了此次发行新股对企业的每股净资产产生的影响,详细如下:
■
(三)有关此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防范
本次发行结束后,企业净资产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将有所提高,假如公司净利润无法完成相对应力度的提高,将可能造成本次发行结束后每股净资产存有被摊低风险。企业报请广大投资者留意从而可能造成的经营风险。
二、有关此次发行新股必要性和合理化的解释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化详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
此次募投项目制造的主要产品为EVA、PO、PPC,此次募投项目出台后,可实现公司现有业务流程生产能力扩大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企业生物可降解原材料等新兴业务,有利于企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营运资本、扩张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抵挡销售市场风险的能力,达到目前业务流程稳定发展融资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公司主要业务营运能力,推动企业的持续可健康发展。
四、企业执行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性、销售市场等方面贮备状况
现阶段,企业在人员、技术性、市场等层面已经具备了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种标准,预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行不会有重要阻碍。详细如下:
(一)工作人员层面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材料行业,并在该领域有着丰富的技术专业人才资源。企业经营及核心骨干主要来源于国内外知名化工厂和新材料企业,有着浓厚的从业经验和高效的执行力。多年以来,企业高效率的运作管理机制及企业培训体系,已凝结一批高新科技高素质人才和营销团队。与此同时,企业积极主动招才引智,并通过健全职工晋升渠道和激励制度,激起新老员工对工作的热情,采取各种团队激励方式、提升企业文化基本建设,取得成功深深吸引更多人才进入公司。企业充沛的人才资源可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创新方面
近些年,企业每一年实施多种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科学研究、节能减排等产品研发新项目,获得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科研成果。强劲的开发自主创新能力及其浓厚的技术储备为公司发展快速发展并在行业内占有领先水平带来了扎实的技术保障。企业在新品的研发和生产中逐渐对生产工艺进行改善,根据与时俱进,构成了本身与众不同的生产工艺方式。此次募投项目选用世界各国领先的生产工艺,产品具有强悍市场竞争水平。
(三)市场方面
企业核心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发电、锂离子电池、集成电路芯片等各个领域,在中国处于领先地位,并且拥有多样化的销售机构和营业网点。经过多年努力与发展,企业已成为国内新能源光伏材料行业的主要制造商,国内外新能源光伏原材料市场占有重要的地位。企业借助很多年相对稳定的生产运营、积极主动的市场拓展、优良的品质品质、完备的技术咨询,在这个市场跟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大众口碑品牌形象。与此同时,通过不断多年来的销售市场深度开发和结构调整,公司已经设立了平稳的销售渠道和客源,与关键客户沟通了平稳深层次的合作关系。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产品和企业现阶段关键顾客群或是营销渠道存有重合,以上协同作用也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商品市场拓展提供有效助推。
伴随着双碳制度的相继执行,以光伏材料为代表新能源材料即将迎来企业里程碑式的发展机遇,中国需要量稳步增长,替代进口逐年提升,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企业产品将来世界各国要求均较为充沛,具有较丰富多样的销售市场贮备及其很强的核心竞争力。
五、企业解决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措施
为有效防范掉期收益被摊低风险,企业将采用加速公司主要业务发展趋势,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加强投资人回报机制等举措,提高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弥补股东回报。具体办法如下所示:
(一)加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并实现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募资拟用以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原材料一体化项目,合乎产业政策与公司的发展理念,具有较好的行业前景和经济效益。企业将积极主动配制各个方面网络资源,搞好募投项目执行前的准备工作,加快推进项目执行并争得早日完成预期收益率。本次发行募资到位后,企业将尽量提升募资利用率,提升之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减少本次发行所导致的掉期收益被摊低风险。
(二)提升募资管理方法,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已经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资到位后将存放于股东会指定重点账户上。企业将加强募资管理方法,根据项目基本建设井然有序计划和应用募资,提升募资收益与效益。与此同时,企业将定期维护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保证募资获得依法依规应用。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股东可以充分行使支配权,保证股东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法规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作出科学合理、快速和保守的管理决策,保证独董可以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保养企业共同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保证职工监事能独立高效地履行对董事长和高管人员及企业财务的决定权和检测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健全盈利分配原则,加强投资人收益
公司已经依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建立了利润分配政策,与此同时建立了股东所分利润收益整体规划。企业利润分配政策及年底分红收益整体规划确定了分红占比、根据、标准、执行程序流程、调整事项等相关信息,并且对合理化展开了深入分析。公司已经设立了较为完善的股东分红规章制度,将来将进一步完善盈利分配原则,加强投资人收益。
六、有关保证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弥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对策得到认真履行的有关服务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弥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举措能够获得认真履行、维护保养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13]110号)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需求,董事、高管人员、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唯一股东各自出具了承诺书,该等服务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事、高管人员的承诺
董事、高管人员对企业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用弥补对策开具的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本人承诺不免费或者以不合理标准积极向单位或个人运输权益,都不选用多种方式危害联泓新科权益;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者行为开展管束;本人承诺不使用联泓新科财产从业与其说做好本职工作不相干的项目投资、交易主题活动;本人承诺由股东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管理制度与联泓新科弥补收益措施实施情况相挂勾;若联泓新科将来执行员工持股计划,本人承诺拟发布的联泓新科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联泓新科弥补收益措施实施情况相挂勾。
2、本承诺书出示日后到联泓新科本次发行执行结束前,若证监会做出有关弥补收益对策以及约定的别的一个新的监管规定的,且自己以上服务承诺无法满足证监会该等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依照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要求提供填补服务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唯一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大股东唯一股东对企业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用弥补对策开具的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服务承诺不滥用权力干涉联泓新科运营管理主题活动,不侵吞联泓新科权益;
2、本承诺书出示日后到联泓新科本次发行执行结束前,若证监会做出有关弥补收益对策以及约定的别的一个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我们公司以上服务承诺无法满足证监会该等相关规定时,我们公司服务承诺届时依照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要求提供填补服务承诺。”
七、有关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弥补对策及承诺事项的决议程序流程
企业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剖析、企业弥补掉期收益对策以及相关服务承诺主体约定的修改草案等事宜早已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根据,结合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受权,上述情况提案不用再行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示序号:2023-007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不会有
直接或者根据利益相关方向发售目标给予
财务资助或偿还的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已经在2022年12月19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十次大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次大会,并且于2023年1月4日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非公开发行事宜;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17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2023年2月23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对向来车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事宜有关文件开展修定。依据上述情况会议审议内容,企业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募资不得超过202,000万余元,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有待得到深圳交易所审批通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才可执行。
企业现将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事宜作出承诺如下所示:
企业不会有向发售目标做出最低保盈利或变相最低保盈利约定的情况;亦不会有直接或者根据利益相关方向发售目标给予财务资助或是偿还的情况。
特此公告。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示序号:2023-005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应急预案
修定说明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型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非公开发行事项早已企业第二届股东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
(下转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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