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钱子龙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翟卫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 050),公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钱子龙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翟卫兵先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1%)。
现公司收到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钱子龙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翟卫兵先生的告知函,其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73,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1%,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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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减持的股份来源于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的股份及前述股份因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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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相关说明
1、钱子龙先生、翟卫兵先生本次减持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目前,钱子龙先生、翟卫兵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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