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57
浙江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解除质押人:浙江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胡健先生。
● 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5,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占公司股份数的24.70%)。
1.本次股份质押终止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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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健先生无计划解除后续质押的质押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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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1、控股股东及其协同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的质押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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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信用状况良好。上述股票质押期届满前,股东将通过自有资产处置、银行贷款、股息、减持公司股份、对外投资收益等方式获得还款来源,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
2、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侵犯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如非营业资金占用、非法担保、关联交易等。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目前信用状况良好,其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不会对公司的主要业务、融资信贷、融资成本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目前,控股股东股份无冻结或强制清算的风险,不会对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履行绩效补偿义务。
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和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太立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太立制药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回购价格和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7月6日,浙江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号为2023-050)、《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因公告错误,现更正:
1.更正《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原公告披露的内容如下: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8.13-0.20=27.93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16.19-0.20=15.99元/股;
现更正为: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96-0.20=28.76元/股;部分回购价格为16.44-0.20=16.24元/股。
(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原公告披露的内容如下: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由16.19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
现更正为:
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96元/股调整为28.76元/股;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由16.44元/股调整为16.24元/股。
二、更正《北京金成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一) 一、 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批准程序
原公告披露的内容如下:
21、2023年7月4日,司太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19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更正为:
21、2023年7月4日,司太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8.96元/股调整为28.76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44元/股调整为16.2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二、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
原公告披露的内容如下:
(2)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方法及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是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是每股的分配利息;P是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资本公积转为股本,股票红利分配,股票拆除细节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增加股本、分配股票股息、股票拆除率(即每股股票增加、分配或股票拆除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023年7月4日,司太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13元/股调整为27.93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从16.19元/股调整为15.99元/股。
因此,律师认为,司太立的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现更正为:
(2)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方法及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是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是每股的分配利息;P是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资本公积转为股本,股票红利分配,股票拆除细节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增加股本、分配股票股息、股票拆除率(即每股股票增加、分配或股票拆除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023年7月4日,司太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96元/股调整为28.76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6.44元/股调整为16.24元/股。
因此,律师认为,司太立的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等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太立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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