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3-035
金杯电工有限公司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兼副总经理范志宏、陈海兵保证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董事、副总经理范志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89%),拟减持不超过4.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0%);
2、持有公司股份5.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7456%)的董事、副总经理陈海兵计划减持不超过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1771%)。
金杯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电工”或“公司”)近日收到《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书》,现披露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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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需要自己的资金。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限制性股票激励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4、减持期:大宗交易减持期为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期为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果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有限,应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
上述董事、副总经理范志宏先生、陈海兵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不得受上述比例限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人员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违反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
2、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4、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金杯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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