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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是民生证券的另类投资子公司;民生证券天成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成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其他投资者类型是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232.5477万股,占初始发行量的16.00%。最终战略配售的比例和金额将于2023年6月26日发行(T-2)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与初始配售数之间的差额将回拨。
(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随投资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为民生投资。
2、跟投数量
根据《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确定投资比例和金额:
(一)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4000万元;
(二)发行规模超过10亿元,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6000万元;
(三)发行规模超过20亿元,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1亿元;
(4)发行规模超过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10亿元。
2023年6月26日,具体后续投资金额将是2023年(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明确。
民生投资的初始后续投资比例为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72.671万股。由于发起人相关子公司的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有关,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将调整发起人相关子公司的最终实际认购数量。
(三)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参与战略配售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是天成科技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参与规模及具体情况
参与战略配售的天成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同时,认购金额不得超过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民生证券天成科技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时间:2023年5月18日
筹集资金规模:4000.00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为4000.00万元
经理:民生证券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主体:实际控制主体为民生证券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不是实际控制主体。
参与者姓名、职位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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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尾数之间的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天成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100%资金用于参与战略配售,即支付战略配售价格;
注3:2023年6月26日,最终认购股数(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四)配售条件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订战略配售协议,不参与发行初步查询,并承诺按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认购资金。
2023年6月21日(T-3日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发起人(主承销商)全额支付认购资金。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发行价格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最终配售金额和数量。如果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配置金额低于预付款金额,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退还差额。
2023年6月27日(T-1日)发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战略配售回拨、配股数量和限售期安排。2023年6月30日(T+2日)公布的《广东天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线上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线上中标结果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最终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五)限售期限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民生投资的配股限售期为24个月。
天成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制配股。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得配股的限制期限。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六)核实情况
发起人(主承销商)及其聘请的北京微明律师事务所已核实了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标准、配售资格以及《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况,并要求发行人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实事项发出承诺书。2023年6月27日将发布相关验证文件和法律意见(T-1日)披露。
(七)认购款的缴纳和验资安排
2023年6月21日(T-3日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23年7月4日举行(T+4日)审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的到达情况,并出具验资报告。
(八)相关承诺
根据《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民生投资、天成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了《参与广东天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战略配售承诺书》,承诺了《实施细则》和《承销业务规则》规定的相关事项。
参与配售的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民生投资)承诺不利用股东获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在配售期限内寻求发行人的控制权。
三、线下初步询价安排
(1)线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和报价要求
1、线下发行对象为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组织和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线下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
2、参与线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业务规则》、《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线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指南》规定的线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线下投资者应在参与本次发行前完成互联网交易平台CA证书(互联网交易平台线下投资者CA证书为原线下IPO认购平台CA证书)。
4、2023年6月19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开始前两个交易日(T-5日)为基准日。除参与本次发行初步查询的科技创新创业等主题封闭运营基金和封闭运营战略配售基金在本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超过1000万元(含)外,参与本次发行的其他初步查询的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应在6万元(含)以上。按照《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市值计算规则。
5、所有拟参与本次线下发行的线下投资者,应于2023年6月16日进行(T-6日至2023年6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民生证券科技创新板IPO线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站:https://emp.mszq.com)提交验证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上述文件应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实认证。如果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请及时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2023年6月20日满足上述条件(T-4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并开通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CA证书的线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
6、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注册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线下投资者,除满足机构投资者注册线下投资者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并继续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条件;
(2)具有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在过去两个季度应超过10亿元(含),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种存续两年(含)以上;
(三)符合监管部门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3年6月20日,投资者应(T-4日)中午12:00前提交监管机构完成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登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成立备案程序等相关验证材料。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由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管理。
7、禁止参与线下查询和线下发行投资者的范围
线下投资者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与本次线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发起人(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起人(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三)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有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与主承销商签订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
(7)投资者或配售对象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线下公开发行股票的异常名单和限制名单;
(8)信托资产管理产品或配售对象参与首发证券线下查询配售业务,主要目的是赢得证券一、二级市场价差;
(9)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上述第(2)、(3)除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外,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8、线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认购股数上限为400万股,占线下发行初始股数的46.8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认真合理确定拟认购价格和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注意拟认购价格与拟认购数量对应的拟认购金额是否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最近一个月末(招股说明书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3年5月31日)的总资产和询价前的总资产价值较低;如果配售对象成立不到一个月,请特别注意拟认购金额是否超过初步询价前的第五个交易日(2023年6月14日,T-8日)查询前的总资产和总资产价值较低。发起人(主承销商)发现线下投资者不符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认购的,有权拒绝或删除配售对象的报价。
9、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通过线下发行或在线发行进行认购。所有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报价是否有效,都不能再参与在线发行。
10、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上和线下发行,但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1、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调查配售前检查线下投资者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线下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禁止,或验证后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配售。
(二)线下投资者核实材料的提交方式
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于2023年6月16日进行(T-6日至2023年6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通过民生证券科技创新板IPO线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站:https://emp.mszq.com)按提示填写并提交关联方信息表、线下认购承诺书、投资者信息表(如需)、私募股权产品备案函(如需)、投资者信息表等询价资格申请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文件(包括EXCEL汇总版、PDF盖章版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全套资产证明材料。不按要求提交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配售对象认购无效。如果不按要求提交,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确定配售对象的认购无效。《线下投资者承诺书》要求,线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将被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线下限制期安排。
1、系统提交方式
(1)注册及信息报告
登录民生证券科技创新板IPO线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站:https://emp.mszq.com),2023年6月20日,根据网页右上角《操作指南下载》的操作说明(如不能下载,请更新或更换浏览器)(T-4日)中午12:00前完成用户动态密码登录和信息报告。用户在登录过程中需要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用于一个投资者登录。由于主承销商将在投资者材料验证过程中第一时间通过短信或电话反馈进展,请务必在发行过程中保持手机畅通。
2023年6月20日,用户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接收手机验证码并成功登录后,请遵循以下步骤(T-4日)12:00前报告投资者信息:
第一步:点击“正在发行的项目”-“天成科技”-“进入查询”链接进入投资者信息填写页面;
第二步:提交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包括输入和选择正确的投资者全称、正确的营业执照号码、正确的中国证券业协会离线投资者代码、联系人姓名、电子邮件和办公电话号码。单击“保存和下一步”;
第三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点击“保存及下一步”;
第四步:阅读认购电子承诺书,点击“确认”进入下一步。一旦点击确认,视为同意并承诺认购电子承诺书的全文;
第五步:根据不同投资者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所需的材料模板在页面右侧的“模板下载”处)。
(2)提交投资者报告材料
1)所有投资者必须向主承销商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投资者应在“模板下载”中下载模板,填写并上传模板。提交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时,应上传EXCEL版和印章版PDF;
2)所有投资者应向民生证券提交离线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和资产证明文件,包括:投资者上传所有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总结电子版本,配售对象上传离线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和资产规模证明PDF版本(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印章)。投资者必须如实提交离线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和资产规模证明文件,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认购金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月末填写的离线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3年5月31日)总资产和配售对象查询前总资产价值较低。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上述超资产规模认购无效。
3)如果配售对象属于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QFII投资账户和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则无需提交配售对象投资者的基本信息表。此外,其他配售对象应在“模板下载”中下载《配售对象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填写并上传。EXCEL版和盖章版PDF在提交配售对象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时需要上传。
4)产品记录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记录函和记录系统截图)。除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QFII投资账户、机构自营投资账户外,还应提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发布的有效记录确认函或记录系统截图。
5)完成上述步骤后,点击提交并等待批准的短信提示(请保持手机畅通)。
2023年6月19日,如果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行,线下投资者可以(T-5日)12:00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应急渠道及时通知线下投资者收集线下投资者的申请材料。网下投资者可以登录民生证券官网(https://www.mszq.com/)2023年6月19日下载并填写主页进入新闻中心所需的文件模板和要求(T-5日)12:00前发送至主承销商指定的电子邮件zbscb@mszq.com。在提交投资者报告材料的过程中,如有无法解决的问题,请及时拨打010-85127979。
如果线下投资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发起人(主承销商)将与律师核实投资者的资格。投资者不符合条件、不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提交时间
2023年6月20日(T-4日)12:2023年6月20日,投资者可以修改已提交IPO项目的申请信息(T-4日)12:00后,投资者将无法修改已提交的信息。
3、投资者注意事项
提交所有电子文件后,需要下载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上传。下载签名并上传的文件包括:关联方基本信息表、《投资者基本信息表》(如有)。
投资者应对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提交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023年6月20日,投资者未按要求(T-4日)12:00前完成备案,或者备案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不能参与询价配售或者初步报价定义为无效报价。
请仔细阅读报告页面中的注意事项。2023年6月16日,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T-6日至2023年6月20日(T-4日)接听电话,咨询号为010-85127979。
4、资产证明材料的提交方式
2023年6月20日,参与天成科技线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参与天成科技线下询价(T-4日)中午12:00前,全套资产证明材料上传到民生证券科技创新委员会线下投资者管理系统。未按要求提交的,发起人(主承销商)有权确定配售对象的认购无效。
资产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投资者上传《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电子版,上传《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和资产规模证明文件PDF版(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模板下载路径:https://emp.mszq.com-下载查询数据模板。
(2)投资者必须如实提交资产规模或资本规模认证材料,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线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向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资产认证材料和相应资产规模。
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PDF 具体要求如下:盖章及相关证明材料:
1)公开发行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合格海外投资者证券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应提供最近一个月末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2023年5月31日),或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配售对象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截至初步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3年6月14日),T-8 日)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托管机构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
2)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营投资账户配售对象应提供上个月末(招股说明书发表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3年5月31日)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
3)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股权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股权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应提供托管机构出具的产品资产规模报告,并在上个月末(2023年5月31日)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如果银行和其他托管机构不能出具资产规模报告,托管机构应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线下投资者应出具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基金估值表和资产规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
参与初步询价时,线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认购规模。原则上,为配售对象填写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上向发起人(主承销商)填写的总资产和查询前的总资产的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取消相关配售对象的报价,并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3)线下投资者资格验证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检查投资者的资格,并可能要求他们进一步提供相关的认证材料,投资者应积极合作。投资者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的投资者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验证,未完全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禁止参与线下发行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参与线下发行,将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或不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违反规定参与新股线下发行的线下投资者,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线下投资者需要对关联方进行审核和比较,以确保不参与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之间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新股线下查询。投资者参与查询的,视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无直接或间接关系。投资者因投资者原因参与查询或配售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
1、线下投资者必须在招股说明书发表日(2023年6月16日),T-6日)13:00后至初步询价日(2023年6月21日)T-3日)9: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在30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交。在提交定价依据之前,线下机构投资者应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在查询开始前未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的,不得参与查询。
2、定价依据应至少包括线下投资者独立撰写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括发行人的基本面研究、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分析、合理的估值定价模型、具体的报价建议或建议的价格范围。如果报价建议为价格范围,则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之间的差额不是超过最低价格的20%。线下投资者应根据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进行报价。原则上,建议价格不得修改或超过建议价格范围。
(五)初步询价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线下投资者应于2023年6月20日(T-4日)中午12:00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了科技创新委员会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并开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CA证书。只有成为互联网交易平台的用户,才能参与初步查询。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网站如下: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可通过上述网站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
2、初步询价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T-3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平台填写并提交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下转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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