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新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13日,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布。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包括程金、赵婷婷、赵明健、常伟董事)。公司监事和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凯健先生召开并主持。出席会议的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公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075)。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审议的部分相关事项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应于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下午提交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公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号:2023-076)。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新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13日,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传达给所有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培华先生召集主持,监事3人,实际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同日刊登的公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23-075)。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新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6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发展,公司计划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已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1.本担保的基本情况
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铝业”)及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科技”)、安徽新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铂光伏”)、安徽新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铂新能源”)、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环保”)、新铂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临时命名,最终结果以海外投资主管部门和投资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准或备案结果为准)(以下简称“新铂新材料(越南)”)和新铂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临时命名,最终结果以海外投资主管部门和投资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准或备案结果为准)(以下简称“新铂新材料(马来西亚)”)向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相关机构申请综合信用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25亿元(包括 具体情况见下表25亿元):
■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金额范围内适当调整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只能超过资产负债率 在70%的担保对象中调整。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一)担保人:安徽新发铝业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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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数据的最近一年和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发铝业总资产为35、394.68万元,总负债为20、558.09万元,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5、349.28万元,净资产为14、836.58万元, 净利润1,576.60万元,627.03万元(2022年数据经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发铝业总资产36514.79万元,总负债2140.20万元,净资产15054.59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9.768.28万元,总利润190.19万元,净利润218.00万元。
(二)担保人: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铂科技总资产156,976.74万元,总负债121,160.43万元,净资产35,816.3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247,418.68万元,总利润14,115.19万元,净利润 12,353.90万元(2022年数据由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铂科技总资产171、354.51万元,总负债132、605.58万元,净资产38、748.93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81、916.48万元,总利润3.156.43万元,净利润2.932.62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核)
(三)担保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财务数据的最近一年和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铂光伏总资产8657.91万元,总负债23972.57万元,净资产62605.33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68214.21万元,总利润1.353.45万元,净利润1.014.50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铂光伏总资产87,935.79万元,总负债26,37.38万元,净资产61,558.42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74,635.64万元,总利润-1,802.29万元,净利润-1,046.92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的数据未经审计)
(四)担保人:安徽鑫铂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财务数据的最近一年和一期财务数据
到目前为止,新铂新能源还没有实际运营。
(五)被担保人: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工商登记信息
■
2、财务数据的最近一年和一期财务数据
到目前为止,新铂环保还没有实际运营。
(六)担保人:新铂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临时命名)
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和实际经营,最终结果以海外投资主管部门和投资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准或备案结果为准。
(7)担保人:新铂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临时命名)
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和实际经营,最终结果以海外投资主管部门和投资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最终批准或备案结果为准。
上述所有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均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审议,公司计划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其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机构初步协商后制定的担保计划。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人等条款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担保金额内与相关合同对象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金额可回收利用,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金额。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和反担保。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和反担保。在签订具体债务担保协议时,公司还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和市场发展带来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经营。本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经营稳定,偿债能力好,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担保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不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信用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和市场发展带来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健康经营。本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经营稳定,偿债能力好,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担保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充分了解和控制其经营状况、信用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经核实,被担保人经营状况稳定,偿债能力好。本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的规范经营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和逾期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000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47.80%。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此外,由于担保被判败诉,公司不涉及诉讼担保和应承担的损失。
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新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7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的》〈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署的》〈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告(公告号:2022-097)。2022年10月31日,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环保”)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取得天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告(公告号:2022-104)。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新铂环保已获得位于安徽省天长市纬二路南侧、经十六路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投标现披露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基本情况
1、权利人: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共有:单独所有;
3、土地位置:安徽省天长市纬二路南侧、经十六路西侧;
4、房地产单元号:3418110507GB0083000000;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权利性质:转让;
7、土地使用:工业用地(旧);
8、面积:255平方米,136平方米;
9、使用期限:2023年5月22日起2073年5月21日止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用于年产60万吨可再生铝项目,为公司投资建设提供土地资源,进一步扩大公司竞争优势,扩大业务规模,促进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新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2023年公司第三次提出申请
通知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13日,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4:30。
(2)网上投票时间:
①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023年9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2023年6月30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15至15:在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2)在线投票: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已发行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新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信息网上披露的详细信息(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属于特别提案,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定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请于2023年6月29日17日传真或信函: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注册时间: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2023年6月29日上午9日(星期四):00-12:00,14:00-17:00。
3、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新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39304,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登记时可出示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必须出示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的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前一小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涛
邮箱:xbzqb@xinbogf.com
联系电话:0550-7867688
传真:0550-7867689
通讯地址:安徽新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
6、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与会人员自行承担交通、住宿等费用。
(2)处理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在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股东大会的过程将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
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3038
2、投票简称:新铂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6月30日上午9月30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查阅规则指导栏。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次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说明:
1、请在投票中选择“同意”、“反对”、在相应栏中划出“弃权”中的一项√否则,视为无效票;多选无效;涂改无效。
2、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的,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上述格式有效;法定股东委托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客户签名(盖章):
客户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客户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安徽鑫铂铝业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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